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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派律学:“学以致用”的实践法学
· 执律如山 立学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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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上一期   下一期
陕派律学创始人薛允升——
执律如山 立学千秋

  《读例存疑》新校本,孙家红编校,此为薛允升平生律学造诣的集中体现。

  薛允升(1820年—1901年),字克猷,号云阶,陕西长安马务村人,陕派律学的核心代表与开创者,既有学者的严谨,又具司法官的刚直。一生著作等身,《服制备考》《汉律辑存》《唐明律合编》《读例存疑》等皆是传统律学经典。其中《读例存疑》对晚清《大清现行刑律》的制定产生了直接且重要的影响,时人评价其“律学之精,殆集古今之大成,秦汉至今,一人而已”。

  咸丰六年(1856年),薛允升入刑部,3年见习期时恰逢母丧。丁忧期间,他闭门苦读律例,服满起复时,研律时间达6年,是一般官员的两倍。他坚持“精研律例,剖析毫芒,有心得及疑义,辄笔记之”,数十年积累让其律例烂熟于心,僚友有问,他皆能条举律词、背诵入流,所作裁判文书“明慎周详,他人不能增易一字”。

  作为司法官,薛允升拥有丰富的审判经验、悲悯的司法情怀,更有不畏强权的崇高操守。他善于折狱听讼,审判时耐心细致、情理兼顾,被刑部尚书桑春荣、潘祖荫等倚重,赞为“部中不可一日无此人”。史载其“鞫囚恒至夜分……公平心静气,无疾言遽色,与囚絮絮对语”,这份平和儒雅让被审讯者愿吐实情,因此“凡讼为公所鞫,无不输其情,虽死且德公”。他始终重民命,有疑狱必万分审慎,得其冤必力为平反,虽触权贵忌,不恤也。他曾平反过多起冤狱,而最能彰显其不畏强权、秉公执法的,当数太监李苌材一案。

  光绪年间,太监李苌材在庆和戏园争座滋事,杀死前来缉捕的哨官并伤及数人,薛允升依律将李苌材处斩立决,从犯拟处绞监候。然而,这一定罪遭宫廷势力阻挠,太监总管李莲英向慈禧太后泣求宽宥,光绪帝迫于压力令刑部再议。

  对此,薛允升并未妥协,再上奏折据理力争。光绪帝又以语涉含混令其再奏,薛允升第三次上折,坚定表示“原定罪名一成而不可变,从犯或可稍宽,首恶断不可纵”,在委曲详尽中尽显刚直。最终,在朝野舆论压力下,光绪帝俯从其建议,依法定罪。此案不仅让薛允升刚正之名传遍朝野,更让陕派律学秉公执法的精神深入人心。

  此外,薛允升在律学传承上也毫无保留,始终诲人不倦,尤以诱掖后进为己任。赵舒翘、吉同钧等陕派律学的中坚与后进,皆曾受其教导,在他的培养与影响下,陕派律学家的队伍不断壮大,形成了一脉相承的律学流派,其对豫派及其他律学家也多有教诲,为晚清律学的发展培养了大批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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