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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上一期   下一期
为农用无人机系上“安全带”
本报全媒体记者 林建安 通讯员 邹诗蓉

  今年3月30日,贵州省丹寨县检察院干警来到蒙某的农用无人机作业现场开展回访。

  “以前光想着无人机吊运省力高效,现在拿了证,才知道这‘空中铁牛’也得按规矩‘犁地’。”近日,在贵州省丹寨县某村,曾经的违规“飞手”蒙某向回访的丹寨县检察院检察官展示着新取得的农用无人机操作资质证书,言语间满是感慨。

  地处黔东南腹地的丹寨县,农业生产多依山而作,地形复杂。近年来,农用无人机凭借高效便捷、省时省力的优势,迅速普及开来,成为当地农户吊运农资、转运果蔬的“空中劳力”,为农业生产注入了新动能。与此同时,无人机违规飞行带来的安全隐患也在悄然累积,成了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空中隐患。

  2025年底,丹寨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辖区内部分农用无人机“飞手”未取得合法操控资质即擅自开展作业。更令人担忧的是,违规作业现场未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和围栏,地勤人员未佩戴安全帽,无人机在人群正上方低空悬停,甚至有无人机在高压线路区域违规飞行,极易引发触电、坠落等安全事故。

  “此类行为不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更直接威胁周边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办案检察官说,深入调查后发现,背后更深层的问题在于监管体系滞后、协同发力不足。

  农用无人机监管涉及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但各部门之间协作机制不健全、信息共享不顺畅、职责边界不清晰,特别是在资质认证、作业备案等环节存在明显的监管盲区和职责交叉,导致违规飞行行为长期未能得到有效遏制,形成“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着的看不见”的监管困境。

  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6年1月29日,丹寨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无人机高空作业不规范问题。

  相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联合培训机构开展农用无人机操控员专项培训,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理论与实操考试,考试合格者由相关部门核发操作资质证书;同时,建立农用无人机操控员备案登记台账,将全县23名无人机操控员、26台(套)农用无人机全部纳入动态监管范围,实现“一人一档、一机一登记、持证方可上岗”。

  如今,丹寨县农用无人机作业安全规范,违规飞行隐患得到切实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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