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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作最高检工作报告时强调,要健全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完善检察办案质效评价标准,构建高质效办案制度机制体系。为深化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需进一步健全检察听证制度,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根本遵循,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坚持“应听证尽听证”,通过保障程序公正以立其形,秉持客观公正以铸其魂,织密监督之网以固其本,筑牢数字基石以增其效,推动检察听证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使其成为彰显司法民主、化解社会矛盾、提升检察公信力的“法治橱窗”,吸纳民智、化解民忧、凝聚民心的“民心桥梁”。 完善程序规则体系,夯实听证公正之基。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重要保障。检察听证制度效能的有效发挥,关键在于构建科学严密、权责明晰、运行高效的规则体系。其一,强调听证前证据与信息交换。程序正义的前提基础在于信息均衡,对于拟在听证中使用的关键证据、专业意见、法律依据,除依法保密外,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证据与信息交换,打破信息壁垒,确保各方能在信息充分的基础上说明情况、交换意见。其二,加强听证程序引导把控。听证主持人应贯彻“兼听则明”理念,强化自身程序公正守护者、理性沟通引导者的角色定位,提升对听证节奏的掌控能力、争议焦点的归纳能力、冲突情绪的疏导能力。另外,制定精细化的听证议程指引,突破书面审查的局限性,促进听证会真正实现“听”与“证”的有机结合。 构建多元协同格局,提升听证质效。检察听证制度的独特价值在于其能够汇聚多元智慧、促进理性对话、凝聚社会共识。其一,打造“矩阵式”听证员数据库,实现参与主体的结构性优化。挑选执业律师、退休法官、检察官等兼具深厚理论基础与丰富实务经验的政法工作人士担任听证员;除法学领域外,吸纳医学、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特定学科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士及专家学者参加;同时还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具有丰富基层治理经验的人员参与。其二,营造平等的商谈情境,实质性建构听证过程。针对涉及特定专业知识领域的案件,经当事人申请提供专家辅助,从根本上弥合参与主体的能力鸿沟,保障实质平等。主持人在听证前应帮助当事人理解程序和争议观点,确保“有准备、有质量、有尊严”地参与;在听证中适时归纳争议焦点、打断情绪化宣泄、追问理由依据,将对话维持在理性轨道,促进听证会成为基于事实与逻辑的“论证之场”,而非情绪或权力的“角力之地”。其三,健全评议意见的反馈机制。在终结性法律文书或专门函件中应对评议意见进行充分说理与论证。针对听证员形成的共识性意见,原则上重点考虑采纳;针对存在分歧的意见,决策时应予以重点权衡并说明取舍理由;针对专业性意见,应阐述其在法律框架内被吸纳或转化的逻辑,这既是对听证参与者的尊重,也是将专业智慧与社情民意融入检察决策,进一步提升司法决定的民主正当性与社会可接受度。 一体抓实监督管理,强化听证质量管控。检察听证制度的公信力与生命力离不开常态化监督,将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深度融入检察听证工作全过程,促使其始终保持回应社会需求、保障司法公正的最佳状态。其一,立足业务管理全局,促进科学管理决策。结合重要办案领域、重点办案类型相关数据,深度挖掘分析听证率、听证后处理结果变化、意见采纳率等重要指标,为整体研判工作规律态势、评估听证效果、优化资源配置提供精准参考、规划发展路径,推动听证管理从“数据报表”向“治理引擎”转型升级。其二,紧扣案件管理枢纽,保障流程规范有序。坚持程序性与实体性相统一,对听证启动的及时性、参与主体的适格性、程序步骤的完整性、笔录制作的规范性进行实质化流程监控,发现并及时干预实体问题相关线索,确保业务数据源头真实,防止案件“带病”流转。其三,对标质量管理核心,树立正确工作导向。常态化开展检察听证案件质量评查,制定专门的评查标准,构建融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三维量化评估框架,涵盖程序公正、实体处理、矛盾化解、司法公信、社会效果等衡量标准的综合评估体系。在政治效果维度,可评估听证在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在法律效果维度,可聚焦于听证的程序合法性、实体公正性、权利保障充分性、听证意见处理规范性;在社会效果维度,可考察听证在促成和解修复社会关系、预防潜在同类纠纷并引领公序良俗方面的成效。 深化智慧听证建设,赋能制度创新发展。一方面,夯实数字基座,积极探索听证平台建设。立足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同步嵌入检察听证智能辅助模块,集成案件信息管理、听证审批、听证员抽取、听证信息推送、听证结果反馈等功能,全面呈现听证管理全貌,在听证各个阶段确保信息获取快速便捷、审批环节清晰流畅、程序衔接紧密有序。另一方面,强化智能辅助,提升听证全流程质效。听证开始前,在“入口关”设置案由、人数、金额、拟作出最终决定等关键要素智能化筛选听证案件;依托标签化分类功能,根据案件类型按专业、领域等要素精准匹配听证员;通过系统将案件事实证据、争议焦点等材料脱密处理后向听证员提供阅卷链接。听证进行中,实时推送涉案专业术语、法律法规、类似案例;运用语音识别技术,结合听证笔录模板和相关材料,实现听证陈述的实时转写与笔录辅助生成,减少遗漏和错误,减轻工作负担。听证结束后,通过上传听证笔录将听证时间、主持人身份、听证员人数自动回填至系统,做到案件填录省时省力;在“出口关”自动提示并线上提交双向履职评价,实现听证流程闭环管理。 (作者分别为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一级检察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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