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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钺无锋却掌生杀之权
· “贰臣”标签下的铁面初心
· 不只“断是非”,更要“促落地”
· 每一份生态守护都有法治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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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上一期   下一期
每一份生态守护都有法治支撑
王政超

  电视剧《生命树》剧照

  草木蔓发,春山可望。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这是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里程碑事件,标志着生态保护从分散治理迈向系统集成的法治新阶段。与此同时,电视剧《生命树》热播,以可可西里反盗猎英雄杰桑·索南达杰为原型,勾勒出两代人跨越三十年的生态守护之路,让“生态红线不可逾越”的理念深入人心。回望中华五千年文明中绵延不绝的生态思想,我们不难发现:生态保护是一场跨越古今、贯通文化、衔接法治与实践的接力传承。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孕育的生态智慧,集中凝练为“天人合一”的整体观、“取予有节”的节制观和“敬畏生命”的仁爱观。这三个核心思想,既与《生命树》所传递的生态守护理念同频共振,更与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精神形成跨越时空的深度共鸣。

  “天人合一”的整体观,奠定了生态保护的价值根基,其蕴含的系统思维,与生态环境法典确立的系统保护理念一脉相承。“天人合一”强调天、地、人三者共生共荣、不可分割,明确人类是自然的有机组成部分,而非凌驾于自然之上的主宰。老子在《道德经》中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明确了人类在自然中的定位,反对人类肆意凌驾于自然之上;庄子则主张“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提升到哲学的高度,阐释了二者本质上的共生关系。这种整体观体现在治理实践中,便是对自然规律的敬畏与遵循。《尚书·尧典》记载“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要求统治者恭敬遵循自然节律,引导民众顺时开展生产活动。这一将人与自然视为有机整体的理念,与生态环境法典的系统保护思想高度契合。生态环境法典打破以往单一生态要素的立法思路,统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三大领域,将现行10部相关法律编订纂修纳入法典,构建起“总则统领、分编支撑、责任保障”的系统体系,正是“天人合一”整体观的当代法治诠释与生动实践。恰如《生命树》中,高原的守护者们守护的从来不只是藏羚羊这一单一物种,更是可可西里完整的生态系统——从高原植被的养护到江河源头的涵养,从珍稀物种的繁衍到生态系统的平衡,他们的行动,正是系统守护生态理念最生动的实践注脚。

  “取予有节”的节制观,构建了自然资源利用的行为准则,为生态环境法典的制度设计提供了历史镜鉴。古人很早就认识到,自然资源是有限的,人类的索取必须顺应自然规律、把握合理尺度。《管子·八观》有云:“山林虽广,草木虽美,禁发必有时”,明确提出对自然资源的开采须遵循时令,目的是保障民众粮食生产、实现资源永续利用;《荀子·王制》所言“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强调按照自然节律开展生产活动,才能实现资源永续利用;《吕氏春秋》中“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焚薮而田,岂不获得?而明年无兽”的警示,深刻揭示了过度索取与生态破坏的必然联系;孔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的做法,更从个人行为层面践行了“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的理念,彰显了对自然生命的敬畏之心。

  更为可贵的是,中国古代王朝已将这种节制观转化为具体的治理制度与法律规范。《逸周书》记载“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通过明确的时令禁令保护生物繁衍;周文王颁布的《伐崇令》中明确规定“毋坏室,毋填井,毋伐树木,毋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无赦”,以严苛的刑罚约束破坏生态的行为。与历史相呼应。生态环境法典专门设立“生态保护编”,涵盖生态系统保护、自然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等内容,明确规定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绿色低碳发展编”则聚焦循环经济发展、能源节约与绿色低碳转型等,与古人“取予有节”的生态智慧一脉相承,通过法治手段规范人类生产生活行为,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敬畏生命”的仁爱观,涵养了生态保护的道德情怀,与《生命树》传递的守护精神、生态环境法典蕴含的人文价值高度契合。古人“仁爱万物”的生态保护思想,将人类的道德关怀延伸至自然界的一切生命,形成了“德至禽兽、泽及草木、恩至于土”的道德准则。在古人的认知中,山川、草木、动物皆有灵性,主张以恻隐之心对待万物;在国家治理层面,通过设置专门官职、颁布政令,将对自然生命与生态环境的保护落到实处。这份对生命的敬畏与仁爱,不仅是一种道德追求,更成为一种行为习惯,融入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代代相传。

  这种仁爱观,在《生命树》中得到生动诠释。剧中,青海省玛治县(虚构)副县长多杰,目睹藏羚羊被大规模盗猎屠杀后,毅然率领巡山队开展反盗猎斗争,即便面临缺乏经费、被诬陷“畏罪潜逃”的困境,仍坚守初心;巡山队员冬智巴在追捕盗猎者过程中壮烈牺牲,用生命践行了对生命的敬畏;女警白菊跨越十余年,追查多杰失踪真相,打击盗猎与非法开采,最终为多杰正名,推动高原建成国家自然保护区。这些角色用行动诠释了“敬畏生命、守护生态”的初心,与古人“仁爱万物”的生态情怀一脉相承。而生态环境法典明确规定保护生物多样性,禁止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正是将“敬畏生命”的仁爱观转化为法治准则,让生态保护有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正如《生命树》中那句“无人区不是无法区”,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便是要让每一片生态净土都有法治守护,让每一种生命都能得到尊重与保护。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从古人“天人合一”的哲思,到《生命树》中守护者的坚守,再到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实践,生态保护的理念跨越千年、历久弥新。愿“生命树”在法治的滋养下,扎根中华大地、枝繁叶茂;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成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鲜明底色,引领我们在生态保护的接力路上,步履不停、行稳致远。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本文系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基地重点项目《中华传统“良法善治”观念资源及其在“两个结合”中的转化应用(25SKJD03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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