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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歉声明 我司及本人未经上海叶嘉茶业有限公司许可,在销售的普洱茶商品上,使用与其“如是普洱”文字商标(注册号:第51053574号)及其图形商标(注册号:第9482524号、第45180315号) 相同或近似的标识,该行为已侵害该公司合法商标专用权,造成了经济及商誉损失。对此我们深刻认错,向上海叶嘉茶业有限公司郑重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承诺永久停止全部侵权行为,严守法律底线,合规经营。特此声明。 致歉人:云南大实茶业有限公司 薛聪聪 2026年4月9日 新疆汉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尼可维(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新疆爱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王天琴、付可怡诉第一被申请人新疆汉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尼可维(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新疆爱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工资、赔偿金、二倍工资等争议案件,因你单位经营地址从原登记注册地址搬迁,本委采取电话联系、邮寄、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沙劳人仲字〔2026〕第245、246号案件的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当在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逾期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定于2026年6月5日10时30分、11时30分在本委仲裁一庭(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宝山路半山湾畔221号)开庭审理上述案件。如你单位未到庭参加庭审,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沙依巴克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徐礼强:本院受理原告胡伟伟与被告徐礼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6皖0827民初1147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胡伟伟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被告立即给付原告借款本金43000元及利息(以本金43000元为基数,从2025年10月26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保全裁定费)均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6月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法庭由审判员徐珍珍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安徽省望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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