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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歉声明 我司及本人未经上海叶嘉茶业有限公司许可,在销售的普洱茶商品上,使用与其“如是普洱”文字商标(注册号:第51053574号)及其图形商标(注册号:第9482524号、第45180315号) 相同或近似的标识,该行为已侵害该公司合法商标专用权,造成了经济及商誉损失。对此我们深刻认错,向上海叶嘉茶业有限公司郑重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承诺永久停止全部侵权行为,严守法律底线,合规经营。特此声明。 致歉人:云南大实茶业有限公司 薛聪聪 2026年4月8日 徐敬礼、饶西江、应良琴:因东临漷大路、西邻白云城筑小区、北邻仙缘酿造厂、南邻绿荫西区一期共计约11亩土地(原北京市山峰建筑工程队占地范围内),该地块系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漷县村所有,多年来无人向我村给付土地租金或占有使用费。为了维护村集体利益,现通知你方在收到本通知书7日内与我村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否则你方将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不利法律后果。特此通知。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漷县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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