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版:基层采风·讲述 上一版   下一版
 
· “法护瞭望台”高效联动,帮助企业增强“免疫力”
· 高质量法律文书助推实现高质效办案
· 匠心施策促抗诉精准高效
· 对刑事案件开展全链条常态化“质检”
· 守好维护公平正义“前沿阵地”
· “系统布局+强基固本+赋能实战”构建数字检察新格局
 
正义网 | 返回检察日报首页 | 检察日报检索
2026-04-08 上一期   下一期
对刑事案件开展全链条常态化“质检”
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马远

  2025年以来,我院通过创新建立“三阶三度”工作机制,将案件质量检查评查与案件管理深度融合,对刑事案件实现“案前预警+案中监控+案后复盘”的全链条常态化“质检”,夯实高水平业务管理基础,推动高质效检察办案。

  案前预警实行标准先行、分类施策,案件办理有“准度”。我院聚焦案件评查中出现的高频问题,将风险预警与分类防控措施做在事前。一是针对案件质量和法律文书检查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错题集”,通过制作微视频、编发案例供业务部门参考学习。同时,集中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优秀评查报告,明晰证据审查和采信、事实认定、办案效果等八个方面评查要点,把规范标准落实到案件办理中。二是将宏观质效分析作为微观质量评查的“撬动点”,针对业务质效分析研判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制作提醒卡片,汇编成系列“口袋书”,方便检察干警随时查阅学习,有针对性地固强补弱、提质增效。三是实施案件“三色”管理,疑难案件标红,重点案件标绿,一般案件标蓝。“红案”办理要重视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绿案”办理要注重大数据应用,加强典型案例培育;“蓝案”办理不轻视,将高质效要求贯穿于每一个办案细节。

  案中监控实行过程预警、动态巡检,过程管控有“精度”。一方面,我院建立“预警、提醒、通报”机制,对案件受理、分流、办理、结案等各环节进行全周期管理,每周分析预警,对共性高频问题定期通报。另一方面,我院严格落实办案团队自查、办案部门核查的案件质量检查机制,采取专人检查、交叉检查、重点检查、部门核查等措施,做到“每案必检”。案件承办人围绕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效果等关键要素进行自我检查;业务部门对本部门案件质量进行全面核查,对发现的法律监督线索及时移送、办理、反馈,统筹好“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

  案后复盘实行多维评查、反向审视,案例培育有“高度”。一是持续优化评查方式方法,研究制定《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工作办法》,将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等八类案件纳入专项评查范围,着力抓好专项评查机制保障,做实问题整改反馈;同时,坚持从个案整改向类案治理延伸,针对评查中发现的整体性、趋势性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形成专项报告,适时开展讲评培训,并联合其他基层检察院开展异地交叉评查。二是开展案件反向审视,对检委会研讨过的疑难复杂案件,在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将审视该案作为专题事项再次上会,以棘手案件作最好的“教材”,通过“再看一眼、再想一次、再议一回、再挖一层”总结办案经验。三是完善典型案例培育机制,加强优秀案例线索筛选评估,对确有培育价值的持续跟踪,同时完善争先创优奖惩办法、检察人才培养办法,对所办案件入选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干警落实激励措施。

上一篇   下一篇

检察日报社简介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采编人员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1998-2008,all rights reserved

检察日报基层采风·讲述11对刑事案件开展全链条常态化“质检” 2026-04-08 2 2026年04月0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