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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甲和张某乙是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三星村的一对邻居。多年来,两家一直存在宅基地排水沟纠纷。2025年3月30日,双方又发生口角,张某甲将张某乙打成轻伤。公安机关和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2026年1月,该案移送金坛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2月10日,检察官张卫强联合办案民警前往案发现场,仔细查看涉案相邻土地情况。随后,检察官释法说理推动双方达成和解,排水沟也进行了整治。3月12日,经公开听证,检察机关依法对张某甲作出不起诉决定。3月20日,张某甲在律师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该案圆满办结。 (本报通讯员孙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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