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9日电(记者单鸽 闫晶晶)8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联合召开以“深化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 依法保障国家水安全”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徐向春阐述了检察公益诉讼在维护国家水安全中的独特价值——通过检察监督,促进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破解跨区域、多部门协同治理难题,维护好涉水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一是推动解决行政机关协同性不足问题。”徐向春说,检察机关针对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跨区域协调难,部门职责衔接不畅等问题,采取检察建议、圆桌会议、提起诉讼等方式,推动多部门协同履职,凝聚治水工作合力。
“二是有效弥补行政机关监管不足问题。”徐向春说,在水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履职尽责的情况下,仍不足以保护公共利益的,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究违法主体损害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
“三是支持行政机关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徐向春说,行政机关在涉水领域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或者诉讼过程中,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协助调查取证、提供法律咨询、支持起诉等方式予以支持,共同维护涉水领域公共利益。
那么,检察机关如何发挥公益诉讼在维护国家水安全中的独特价值,服务保障新时代治水兴水工作高质量发展?徐向春表示将加大最高检、省级检察院直接立案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力度,加强跨流域跨区域重大案件指导工作,为检察机关助力大江大河治理“量身定制”解决方案;针对妨碍行洪安全、侵占河湖岸线、违法取用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影响城乡饮用水安全等重点突出问题,部署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持续加大联合督办重点案件力度,加快建设黄河流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指挥中心,推动构建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的治水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