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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总算画上了句号。”不久前,一位被冒名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给福建省仙游县检察院检察官打来电话,如释重负。 1997年,林某华的妹妹林某清因未达到法定婚龄,冒用姐姐的身份证与郑某登记结婚。当时为人工登记,档案未录入系统,导致“冒名婚姻”悄然存续。两年后,林某华与黄某正常登记结婚。2024年10月,林某华与黄某去办离婚手续时,工作人员惊讶地发现:“您和郑某也有一条婚姻记录,离婚办不了。”林某华当场懵了。 民政部门依据“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将该线索移送检察机关。林某华也向仙游县检察院求助。办案检察官调取档案、户籍资料,询问当事人,查清了林某清冒名顶替的事实。仙游县检察院向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民政局依法撤销了错误结婚登记。 个案办结,办案检察官却未止步。他们发现类似情形并非孤例。2017年以前,部分群众因结婚证丢失重新补办,未如实告知已有登记,加之审核不严,导致同一人在系统中出现两条结婚记录。2017年全国婚姻登记信息系统补录时,问题集中爆发,当事人面临离婚难、财产纠纷等困扰。 为此,仙游县检察院与该县民政局建立协作机制,民政部门发现相关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或引导当事人申请检察监督,检察机关通过行政检察监督帮助纠正错误登记。2025年以来,该院已监督民政部门撤销9起重复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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