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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足“三个三”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 区分法律判断与专业判断 准确认定司法会计鉴定效力
· 汲取传统智慧推进文物和文化遗产检察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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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9 上一期   下一期
◎把准正确方向 ◎优化实践路径 ◎夯实能力基础
立足“三个三”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何小华

  □坚持立足全局发展检察、跳出检察发展检察、深入检察发展检察,确保检察履职始终与大局同向、与法治同步、与时代同行。

  □坚持质量、效率、规范、创新协调发展的方法路径,以“百庭观摩、百案评审、百佳文书”评选活动为抓手,全方位提升办案监督能力和综合水平。

  □更好统筹检察事业和检察人的和谐发展,深入实施名院、名品、名家“三名工程”建设,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今年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强调,要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化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近年来,浙江省宁波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最高检党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系统构建理念引领、专项驱动、基础支撑的高质效办案体系,努力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三个发展”,把准高质效办案正确方向

  立足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历史方位,坚持立足全局发展检察、跳出检察发展检察、深入检察发展检察,将检察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确保检察履职始终与大局同向、与法治同步、与时代同行。

  立足全局发展检察。更好统筹服务大局与依法履职,精准把握“十五五”时期法治需求,始终保持检察工作与党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一是坚决维护高水平安全。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二是全力护航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围绕案件管辖、违法“查扣冻”、虚假诉讼等重点问题,加强跨部门线索移送、类案会商与成果转化,推动执法司法深层次治理。迭代升级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体系,着力实现从单一接受投诉向全面、综合履职转变,从重点监督个案向推进类案监督转变,从职能相对分离向与检察履职深度融合转变。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检察“4+4”模式,全面推广侵权快速响应机制,立足宁波“制造业单项冠军之城”定位,加大高端制造、智能制造、互联网产业等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

  跳出检察发展检察。一是善于“跳出来看检察”。检察机关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既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又要用更大的格局、更大的情怀、更大的担当、更高的品位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二是善于“跳出来干检察”,将检察业务纳入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维视角,坚决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等观念,实现检察工作业务评价与社会评价、地方评价的有机统一。深入践行“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的法律监督路径,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呈送专题分析报告等方式,强化检察办案的放大、叠加、倍增效用,实现监督能力、监督质效的提升,积极助推高效能治理。三是善于“跳出来说检察”,运用群众语言讲好检察故事,让公平正义从“结果可见”走向“过程可知”。

  深入检察发展检察。更好统筹立足当下与着眼长远,注重打基础、固根本、利长远,推进检察事业行稳致远。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遵循司法规律干事创业。全面理性客观看待业务数据,更好统筹“有质量的数量”与“有数量的质量”,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到更加注重质量上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彰显法律监督权威。透过数据查找深层次原因,实施科学评价与精准施策,做到既防止脱离实际的“大干快上”,也杜绝消极懈怠的“躺平摆烂”,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坚持“政治、业务、队伍、管理统筹推进”,有效破解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努力实现整体有提升、局部有领先、亮点有突破。

  强化“三百活动”实践牵引,优化高质效办案实践路径

  坚持质量、效率、规范、创新协调发展的方法路径,以“百庭观摩、百案评审、百佳文书”评选活动为抓手,久久为功、常抓不懈,全方位提升办案监督能力和综合水平。

  以质量为根本。推进“三百活动”和检察委员会集体观摩活动,做实“一案一总结、一案一提升”,推动打造一批示范样板庭,评选一批精品案件和优秀法律文书。落实“四大检察”观摩评议全覆盖,对于疑难复杂、有重大社会影响、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案件,积极组织全市性观摩评议,在实战中锤炼出庭能力。坚持正面引导与反向审视并重,各条线组织开展“百佳文书”评选活动,建立优秀法律文书库,并依托人工抽查与系统自检,常态化开展文书质量检查,通报共性瑕疵,强化警示纠偏。

  以效率为标尺。正确看待办案周期,办案时长过长或过短都不符合诉讼规律,既要反对长期“挂案”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也要反对盲目追求“快办”而影响案件质量。健全认罪认罚从宽、繁简分流等制度机制,推行“简案快办、难案精办、类案同办”,将办案时长控制在合理区间,在法定程序中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

  以规范为底线。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类型与重点环节,制定出台高质效办案流程与操作指引,对案件实体、程序、效果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建立健全重点案件评查、专项评查与常规抽查相结合的“百案评审”机制,推动案件质量评审委员会常态化、专业化运行,实现员额检察官案件质量评查全覆盖,促进案件办理规范化。同时,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严肃开展追责惩戒工作,以严肃问责倒逼规范履职。

  以创新为动力。深化数字赋能监督模式,完善“一域突破、全域推广”工作机制,对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实现监督办案从“点上开花”向“面上成景”转变。推进全域数字检察建设,持续完善“甬检智树”平台,服务司法办案,赋能法律监督。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在办案场景的嵌入式应用,运用AI算法对法律文书进行智能检测与瑕疵识别,推动建立“人工+智能”的双重校验机制,筑牢案件质量防线,以数字革命驱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聚力实施“三名工程”,夯实高质效办案能力基础

  更好统筹检察事业和检察人的和谐发展,深入实施名院、名品、名家“三名工程”建设,健全完善“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建强特色名院。把法律监督作为“立身之本”,鼓励“大院大担当、小院大作为”,形成“一院一品”差异化发展格局。强化全局观念、系统思维,统筹抓好专业化、一体化、规范化、智能化“四化”建设,从观念理念、制度机制、专业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着力破解发展瓶颈。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巩固刑事检察“基本盘”的同时,持续做大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规模。深化虚假诉讼、司法网拍等领域专项监督,健全内部协作机制,凝聚监督合力,巩固、扩大办案成果。

  擦亮优质名品。秉持“小案之中有大政治、大民生、大情怀”,持续深化“检护民生”工作,迭代升级“小案不小办”法治品牌,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化“类案分析报告”制度。充分发挥一体化优势,合力用好数据案例“富矿”,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做优“走进检察”工作品牌,邀请代表委员、企业家等各界人士走进检察,增强社会共识。完善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与检察监督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生态保护、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等领域,强化联动履职、协同履职、贯通履职,借势借力推动提升法律监督的社会影响力。

  锻造领军名家。制定青年干警培养三年实施方案,通过“循迹溯源”主题研学活动,引导干警在追寻红色足迹中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以案为师、以赛促学、以训提能,创新实施“传帮带”师徒结对机制,围绕证据审查、文书制作、出庭履职等核心业务开展跟班研学,持续夯实业务素能。深化“甬检知行学堂”“甬检悦读”等平台建设,定期开展检察实务课程进高校活动、组织竞赛比武,通过“理论滋养+实践磨砺+竞赛检验”的递进式培养,着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检察领军人才队伍,为宁波检察工作行稳致远提供不竭动力。

  (作者为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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