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房屋腾退后,企业生产经营步入正轨,真心感谢检察机关帮我们解决了困扰4年多的难题!”今年3月26日,在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的电话回访中,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A公司”)负责人言语间满是感激。 这一切,要从一场司法拍卖说起。2020年12月,东宝区法院将被执行人潘某抵押给某银行的20套房屋,进行网络司法拍卖。该房产位于武汉市某处商业地带,位置优越,商业价值突出。2021年1月,A公司以最高应价864.6万元竞得上述房屋,并付清全部款项;同年3月,法院裁定房屋所有权转移。2022年9月,A公司顺利办理了涉案房屋的不动产权证。 然而,A公司准备接收房屋时,发现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称“B公司”)占有并经营着该20套房屋。B公司不肯交付。多次沟通无果后,A公司得知,被执行人潘某早在2017年与B公司就这些房屋签订了长期租赁合同,租期一直到2040年。 “我们付了钱,也办理了过户登记,为什么拿不到房?”4年间,A公司无法使用房屋,承受了重大经济损失。2025年4月,A公司向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该院迅速成立办案组,第一时间赴涉案房屋现场实地核实,全面调阅了相关文件资料。 经调查发现,2016年11月,被执行人潘某就已将涉案房屋抵押给某银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根据相关规定,潘某与B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时间晚于抵押权的设立时间,不能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基于调查的事实,2025年6月,东宝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法院采取有力措施,将拍卖房屋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检察建议被法院采纳。 “制发检察建议不是终点,推动问题解决、守护企业合法权益才是目标。”办案检察官表示。该院积极与法院协商,全程跟踪监督。2025年7月,法院再次向B公司释明法律义务,并向供电、水务、物业等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为A公司顺利办理水、电、燃气等账户登记。同时,检察官多次与A公司沟通,及时反馈执行进展,做好释法说理和情绪疏导工作。 历经数月的多方协同推进,2025年11月,涉案20套房屋全部完成腾退,完好无损地交付给A公司。接收房屋后,A公司立即推进生产经营工作,让企业尽快步入正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