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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3月31日电(全媒体记者崔晓丽)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广东省委社会工作部原副部长许典辉(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东莞市检察院依法向东莞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许典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东莞市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许典辉利用担任揭阳市普宁华侨管理区党委书记,潮州市副市长、潮州市第二届城市规划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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