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好、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是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本案中,检察机关聚焦侵华日军第516部队罪证遗址保护这一历史与公共安全交织的难题,通过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有效破解监管衔接不畅等堵点,推动形成协同治理格局,彰显司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担当。
检察机关收到全国人大代表关于遗址监管缺失的线索后,立即启动立案程序,并邀请人大代表全程参与调查取证、问题整改及跟进监督。军地检察机关强化协作,克服史料损毁等困难,在人大代表协助下,通过咨询史学专家、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方式,查证遗址可能存在日军遗留化学武器泄漏的安全隐患及违法破坏行为,精准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与属地部队协同履职,在有效保护文物的同时消除公共安全风险。针对案件中暴露的制度性障碍,检察机关采纳代表关于“建立军地长效协同机制”的建议,召开专题研讨会,促成签署遗址保护协作备忘录,形成权责清晰、军地联动的长效保护机制。
本案生动体现了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效能,通过协同发力,既守护了揭露日军侵略罪证的历史现场,又防范了重大公共安全风险,为军地协作保护文物提供了鲜活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