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资源分配不均、申请难。”“承租人不缴纳租金,占着房源,有需求的人进不来……”因为在石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又是区里的一名党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我收到了不少像这样的群众诉求。
公租房保障是服务民生的大事。为此,我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摸排,发现公租房领域确实存在拖欠租金、私自转租转借、租住人去世未退房等问题。暖心工程却让群众伤了心,住建部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这项工作也涉及属地苏木、镇、街道等众多部门。如何凝聚各方合力,真正把民心工程做好?我第一时间想到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作为“益心为公”志愿者,这两年我没少和检察机关打交道。今年6月26日,我将问题汇总后上传到“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7月2日,石拐区检察院依法立案。经核实,石拐区有公租房2085套,其中欠缴租金311户;转租、转借23户;改变用途和结构1户。
7月12日,石拐区检察院向我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我局全面统筹管理好石拐区公租房,采取有效措施整治欠缴公租房租金等违法行为;完善公租房管理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我局立刻通过“府检联动”机制,向区政府、相关部门通报情况。区政府随即决定以“副区长专题调度会”的形式,解决公租房管理分散、责任虚设、无专人跟进、缺少制度规范等问题,并开展了2024年公租房专项整治行动,检察机关全程参与。
我局积极协调各方,先后召开9次专题调度会,对公租房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包括督促收回欠缴租金254户146万元,督促整治转租、转借18户等。9月11日,我局书面回复了石拐区检察院。
从始至终,我一直参与相关工作。得知有34套空置公租房后,我提出建议:对空置公租房进行2024年第二批分配,征求2025年轮候家庭意向,年底前完成分配,提高公租房使用率。目前,工作正在推进中。
不仅如此,检察机关还对我提出的开发公租房管理小程序的想法给予支持,并进一步拓展。在后续跟进监督过程中,检察机关建议,在小程序中为各职能部门设立单独数据板块,实现数据定期上传更新,通过数据分析对不符合条件或欠租情况进行预警通报,推动公租房信息流转交换,提升统筹管理能力。
线索受理—立案调查—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社会治理,参与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的全过程,让我进一步看到了公益诉讼检察官用高质效办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点点滴滴。公益诉讼检察的路还很长,而我将继续“与检同行”。
(整理:本报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