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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河南省检察机关坚持质效引领、规范强基,持续加强建设、提升水平,充分发挥检委会业务决策指导核心作用,有力引领推动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高点定位,加强组织领导。河南省检察院坚持把加强检委会建设放在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高度来认识,作为强化检察监督、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程谋划推进。2023年以来,河南省检察院党组会、检委会12次听取检委会工作汇报,围绕“怎样进一步加强省院检委会建设、发挥好检委会作用、指导下级院检委会工作”进行集中研讨,提出加强改进措施。 规范运行,提升决策水平。一是规范议案议事范围。将6类案件、8类事项全部纳入检委会决策范围,将以往习惯于向党组会汇报的有关检察业务运行的事项和问题,改由检委会研究解决。二是规范审查报告制作和议题汇报。针对个别上会案件审查报告制作不规范、汇报重点不突出等问题,制定具体规范指引,并附相关模板和评价表,承办人汇报结束后,委员对其表现打分,评价结果纳入业绩考核。三是探索成立议题咨询评议组。咨询评议组由各业务门类优秀检察官组成。案件提请审议之前,检委办从评议组成员中抽取5人开展实体审查,评议后由主审查人汇报审查意见,为检委会决策提供参考。四是规范审议程序。坚持会前阅卷审查,会上逐一发表意见并阐明理由和依据,主持人末位发言,在业务系统投票表决形成决议。2023年以来,全省共召开检委会会议11887次,院均每年21.4次,检委会决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明显提升。五是持续跟进监督。检委会审议决定提出监督意见后,通过列席法院审委会履行职责、会商形成纪要文件等方式,巩固拓展检委会决策成果。 质效引领,强化业务管理。充分发挥检委会在引领高质效办案、一体推进“三个管理”中的特殊重要作用,建立“季度分析+专项研判”机制,定期对办案质效进行研判分析会商。检委会听取专题业务汇报26次,研究解决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对相关业务提出指导意见。定期审议和通报检委会决定案件、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对执行结果与检委会决定不一致的,逐案分析原因、反向审视。强化案例研究与指导。省院制发典型案例由检委会研究通过,选编案例由案例委审核把关,注重结合审议案件发现培育案例。省院检察长带头办案,办理的提请最高检抗诉的谭某某故意杀人案,入选最高检刑事抗诉指导性案例。强化业务规范。连续三年组织开展法律监督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高质效检察管理和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先后审议通过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工作指引、高质效办案和风险防范“双十条”等指导文件75件,推动构建高质效办案制度机制体系。 固本强基,提升整体效能。按规定配齐检委会委员、专职委员,设立检委会办事机构,全面推行“程序过滤、实体把关、督办落实、总结指导”工作模式。结合实际制定议题咨询评议工作暂行办法、专家咨询工作办法等5个文件,制作检委会工作问答、工作流程图,探索建立派员列席下级院检委会制度和青年干警列席机制,做实对下指导与业务培训。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升级改造省院检委会会议系统,优化同录显示、物证展示、语音识别等设备,各地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检委会工作”模式,催生更强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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