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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全媒体记者王丽坤) “作为深耕河湖管理领域的从业者,看到青海省检察机关开展河湖治理带来的变化,我十分振奋!”近日,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西宁市河道治理中心主任蒋志刚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据了解,青海省检察机关立足“中华水塔”特殊生态地位,坚决扛牢“三江之源”生态保护政治责任,以司法力量全力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近年来,该省检察机关聚焦河湖“四乱”、污水直排、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精准施策、靶向发力,统筹推进流域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控、水污染防治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等工作,以法治力量切实守护“一江清水向东流”的生态愿景。 “这些变化的背后,离不开法治的坚实保障与检察公益诉讼的有力支撑。”蒋志刚说,青海省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持续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创新构建“中华水塔”守护人+公共利益代表协作机制,形成了河湖治理的强大合力。 蒋志刚表示,希望检察机关持续完善契合青海高原生态特质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推动环境违法成本与生态修复代价、损害赔偿责任全面匹配。同时,深化数字检察赋能生态保护,用科技手段织密河湖保护网,为服务“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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