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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是企业安身立命的根本,关乎企业的生存发展。一旦商业秘密泄露,企业多年的研发投入与市场积淀可能顷刻间化为乌有。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就曾参与一场长达8年、关乎一家高新技术企业生死存亡的“守秘之战”。 青岛市某先进材料技术公司(下称“青岛公司”)是拥有百余项专利的高新技术领军企业,其新型节能材料在全球市场占有率超过60%。为克服生产设备在性能上存在的缺陷,公司耗时8年,投资4亿元成功改良了核心设备。 令人没想到的是,2016年5月,正值公司筹备上市时,远在千里之外的亿晶公司(化名)竟搭建起与其高度相似的生产线。这无疑是个致命打击,青岛公司果断报警。 我院依法介入后发现,青岛公司的3名核心技术人员姜某、于某、孟某以及10多名技术工人此前相继离职,并入职亿晶公司。我院迅速引导侦查机关确立了“人链”“技术链”“资金链”三链同步开展侦查的思路。 经过侦查,真相逐渐浮出水面。为非法获取核心技术,亿晶公司技术总监张某以120万元重金和优渥条件为诱饵,贿买青岛公司姜某窃取公司核心技术,继而由姜某游说多位同事离职加盟亿晶公司,“复刻版”生产线由此落成。 “涉案技术资料作为证据提交,会不会二次泄密?”案件办理过程中,为打消企业的顾虑,我院创新打造证据保险箱,即将核心技术秘密存储在设有两把锁的保险箱里,只有企业、办案人同时在场,才能打开保险箱。经鉴定,姜某盗取的23项信息与青岛公司的技术秘密完全吻合,侵权产品还未流入市场,就被悉数查获。 但是,亿晶公司“复刻”技术后没有实际销售获利,权利企业也未授权他人使用,犯罪数额如何认定成为新难题。对此,我院根据“两高”相关司法解释,采用了“合理许可使用费损失法”计算,评估出的数额为1900余万元。 2018年11月至12月,经我院提起公诉,即墨区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判处姜某、于某、孟某以及亿晶公司张某有期徒刑四年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 案件看似尘埃落定,但仅凭数名技术员,又怎能掀起如此“巨浪”?我院加大引导侦查力度,再次锁定了亿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郁某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方某。方某到案后,拒不供述。于是,检察机关引导侦查机关提取了方某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客观证据,形成了牢固的证据链。铁证面前,“沉默者”最终现出原形。 我们还通过开展自行补充侦查,查明亿晶公司涉嫌单位犯罪,于是依法对亿晶公司予以追诉。最终,法院依法判处亿晶公司罚金300万元;判处被告人方某、郁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间,青岛公司成功上市。 2024年3月,我们以该案成功办理为实践参考,为企业配备了“检察联络专员”,开展案后跟踪评估及订单式普法,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协助建章立制。 从商业秘密泄露到企业成功上市,从惩治犯罪到源头治理,这场长达8年的“守秘之战”完美收官,既实现了对6名被告人及1家侵权公司的全覆盖惩处,也以全面履职为企业安心发展筑牢了坚实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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