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男子曾因非法行医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仍重操旧业,最终再次身陷囹圄。经湖南省汉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2026年2月4日,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易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易某依靠祖传的中医诊疗经验在家中经营着一间中医诊所,因未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其多次受到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2020年1月,易某因犯非法行医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事后,易某虽然将家中中医诊所的招牌摘下,可诊疗器械、中药柜等行医坐诊的一应物品仍然陈列在原处。对于药柜内剩余的中药,易某也不想浪费,当周边乡邻有头疼脑热症状上门求治时,易某虽然知道自己不具备诊疗资质,根本不能行医,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继续偷偷开展诊治活动。 2025年7月28日,当地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前往易某家中进行检查时,发现易某仍在非法为他人进行诊治,当即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诊疗活动。7月29日,易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其非法行医犯罪行为。 2025年11月5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至汉寿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易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刑满释放后仍擅自非法行医,情节严重。11月28日,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行医罪对易某提起公诉。(王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