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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上一期   下一期
薅失业保险的羊毛,难逃被罚
张鹏 盛磊 羊彬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张鹏 通讯员盛磊 羊彬) 近日,山东省胶州市检察院在办案中通过行刑反向衔接机制,让觊觎失业保险金的21名不法分子被人社部门给予罚款139万余元的行政处罚,守住了国家社保基金安全底线。

  “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险制度,从而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胶州市检察院检察官介绍,它的申领需要满足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办理失业登记等条件。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将“黑手”伸向了这份民生保障。这些人设立“空壳”市场主体,通过“虚构劳动关系—进行辞退—办理失业登记”的套路赚取“中介费”。而少数群众则通过建立虚假劳动关系,以短期就业参保再解聘的方式骗取失业保险金。该行为不仅侵蚀了国有财产,还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2023年5月,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巡查中发现,王某某等34人经人介绍,在明知自己不符合申请失业保险金的情况下,通过吕某、于某(已另案处理)等人虚构劳动关系,以短期就业参保再解聘的方式骗取失业保险金,金额达73万余元。2023年8月,人社部门认为该行为可能构成犯罪,遂向胶州市公安局移送线索。

  2025年6月,案件移送至胶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11月,该院刑事检察部门经审查认为,王某某等34人触犯了刑法第266条诈骗罪相关规定,但鉴于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等情节,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故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但该行为应当予以行政处罚,于是向该院行政检察部门移交了相关线索。

  “虽然当事人已退还骗领的失业保险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行政责任。”胶州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表示,由于该案涉案面广、人员众多,该院在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原则,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对于侵犯国有财产、可能引发效仿效应、具有潜在社会危害性的违法行为,坚持“当罚则罚”,及时发出予以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

  2025年11月,胶州市检察院向当地人社部门发出予以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今年2月,人社部门已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对其中21人作出罚款139万余元的行政处罚,其中18名当事人已接受处罚并缴纳罚款105万余元。另外13人正在行政处罚的审查处理过程中。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和社会治理职能,通过该类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的办理,有效维护了国家社保基金安全。”青岛市人大代表、青岛宝龙美术博物馆馆长刘建栋评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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