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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事想着群众 处处方便百姓
· 外地农民承包土地被骗后……
· 检察官巧解办证“死结”
· “明明把钱给他了,怎么不是诈骗?”
·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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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上一期   下一期
外地农民承包土地被骗后……
本报通讯员 王艳青

  因跨省承包土地遭遇诈骗,50余万元积蓄血本无归,苏某陷入生活困境。近日,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检察院通过司法救助与多元帮扶相结合的方式,为苏某送上救助金并协调土地承包优惠政策,助其走出因案致困的境地。

  2024年11月,靠种地谋生的江苏省连云港市村民苏某,经老乡介绍得知垦利区地广人稀、适合机械化种植,便怀揣全部家当前来寻找承包机会。在一场饭局上,苏某结识了当地居民杨某,对方声称其所在乡镇有大量土地可对外承包,并出示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苏某对此深信不疑。

  急于找到合适土地的苏某,当即与杨某签订土地承包中介协议,约定由杨某协助承包村里土地,苏某先将13万余元承包款交由杨某保管。“想着有证件佐证,又是老乡介绍的,应该不会出问题。”苏某事后回忆,正是这份轻信让他陷入圈套。2024年12月,杨某又以一家假公司的名义与苏某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再次骗取其37万余元。

  然而,约定的交付土地时间一再拖延,苏某逐渐察觉异常。他前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记载的发证机关核实,才得知政府从未就杨某声称的那片土地发放过相关权证,其出示的证件全系伪造。2025年4月,走投无路的苏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同年11月,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责令其向苏某退赔被骗资金。

  判决生效后,新的难题接踵而至:债台高筑的杨某已无实际偿还能力,苏某被骗的50余万元无法追回。“那是我和老伴的养老钱,还有不少是借亲戚朋友的,追不回来日子该怎么过?”满心委屈与绝望的苏某来到垦利区检察院申诉,认为法院对杨某的量刑过轻。

  当天接待的该院控申检察官李卫东耐心倾听苏某的诉求,一边安抚其情绪,一边细致释法说理:“大哥,您的遭遇我们十分理解,但法院根据杨某的犯罪事实、涉案金额及认罪态度作出的判决,符合刑法相关规定,量刑并无不当。”经过反复沟通解释,苏某逐渐平复情绪,接受了这一现实。

  “诉讼程序虽已走完,但群众的实际困难不能不管。”看着苏某憔悴的模样,李卫东内心沉重。他意识到,这起案件表面上是土地承包诈骗,实则已导致被害人因案致困,可以通过司法救助帮其纾困解难。

  为全面掌握苏某的生活状况,检察官随即开展走访调查,确认该案给苏某家庭造成了沉重打击:老两口常年以承包土地为主要收入来源,被骗后积蓄一空、负债累累,只能靠打零工勉强维持生计,生活陷入困境。针对这一情况,该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核实审批后,及时向苏某发放司法救助金。同时,为从根本上帮助苏某摆脱困境,检察机关跟进协调相关部门,为其争取到承包土地的优惠政策,以多元救助方案全方位助其渡过难关。

  ◎办案检察官说

  “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必须把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扎实办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办案中,我们不能只盯着诉讼程序是否走完,更要关注当事人实际困难,尤其是像苏某这样因案致困的群众,我们既要耐心释法说理解开他们心中的疙瘩,更要伸出援手多元救助帮扶,让其重拾生活信心。”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检察院控申检察官李卫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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