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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上一期   下一期
“假离婚”协议没能帮她“金蝉脱壳”
本报全媒体记者 南茂林 通讯员 李维博 刘丽娜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董某却通过离婚转移财产、恶意规避执行,终被依法惩处。“八年了,真没想到这笔钱还能要回来……”近日,拿到全额执行款后,被欠债的胡某专程来到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检察院,面对为她奔走维权的办案检察官,这句憋了许久的话刚说出口,她便红了眼眶。

  2016年,胡某将积攒多年的8.6万元借给董某。还款期限届满,董某却一再推诿拖欠,胡某无奈诉至法院。2017年3月,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要求董某于当年9月30日前还清欠款。调解书生效后,董某仍分文未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董某声称“名下无财产”。虽然她在接受法院询问时曾提及“有一套夫妻共有房产”,但因该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执行法官无法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核实查控。2018年1月,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然而,就在案件“终本”后不久,董某与丈夫赵某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在诉讼中达成协议,董某自愿放弃两套房产所有权,全部财产归丈夫及女儿所有,债务由董某一人承担。随后,董某将未登记房产转至女儿名下并出售,所得房款67万元。

  2024年12月,胡某向凉州区检察院递交执行监督申请。该院随后启动调查核实程序,随着调查的深入,董某通过离婚转移财产、恶意规避执行的完整链条逐渐清晰。

  2025年2月,凉州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恢复案件执行,全面核查董某转移财产行为。法院采纳检察建议,迅速重启执行程序。然而董某仅支付1.5万元后便再次停止履行。

  为彻底破解被执行人利用“假离婚”逃避执行的困局,凉州区检、法两院多次会商研判,一致认为董某有能力履行却拒不执行,且通过转移财产方式逃避执行,情节严重,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并将线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随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受刑事追责的震慑,董某打消了侥幸心理,2025年8月,其亲属主动将剩余的7.1万元执行款全额上缴法院。经凉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26年1月,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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