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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标志着环境治理从以往的“单兵作战”,正式迈入“系统集成”的全新阶段。它如同一部“生态治理协同作战手册”,为部门间协同治理划定了清晰且刚性的行为准则。 第一,生态环境法典以“融合性目标”替代了过去的“分割性指标”,明确提出“减污、降碳、扩绿、增长”必须协同推进。这意味着生态环境部门不能只关注污染物治理,能源部门也不能仅核算能源收支,各部门必须共同算好“生态环境效益总账”。目标融合倒逼行动协同,各部门的规划、政策制定与考核工作自此必须一体谋划、统筹推进。 第二,生态环境法典通过“统一规划+分区管控”搭建起刚性治理框架,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规划一张图,管控一把尺”。各部门的专项规划与项目审批,都必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从源头上避免因规划冲突引发的治理矛盾。 第三,推动部门协同从“软要求”转变为“硬约束”。生态环境法典明确要求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与联合执法机制。当排污、能耗、碳排放等数据实现平台实时共享,数据互通便意味着责任共担,联合执法则能有效打破行政壁垒,大幅减少推诿扯皮现象。 第四,生态环境法典专门设置“绿色低碳发展”编,相当于为跨领域治理搭建起核心“总枢纽”。将循环经济、能源转型、应对气候变化等工作统筹整合,以一编统领三大领域,从法律层面打通了发改、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协作衔接机制。 总体而言,生态环境法典构建起一张“职责清晰、紧密联动”的协同治理网络,让治理交叉区域从“无人监管”转变为“共同管护”,真正推动环境治理效能从简单叠加实现倍增提升。 (以上资料摘自《中国环境报》《法治日报》,陈章选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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