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版:明镜周刊·聚焦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 谁给“套车”诈骗打开方便之门?
· 将法律服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 确保每一份民意都得到回响
· 陕西平利:防火宣传用案例说话
· 包头昆都仑:听证会后社区织密了“安全网”
· 山西万荣:“检察监督+司法执行”强化社矫监管效能
 
正义网 | 返回检察日报首页 | 检察日报检索
上一篇   下一篇 2026年03月03日 上一期  下一期
包头昆都仑:听证会后社区织密了“安全网”
沈静芳 董晓华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董晓华)“就因为酒后任性,把垃圾扔下楼,不仅砸坏了别人的车,还让邻居们担惊受怕,我再也不会做这种糊涂事了!”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检察院听证室内,犯罪嫌疑人云某低着头,语气里满是懊悔。

  2025年1月16日凌晨2点,某高校在校学生云某放假回到包头,与同学小聚喝完酒带着夜宵回到家中,吃完部分夜宵后,他随手将剩余餐食从18楼的卧室窗户抛出,坠落的餐食袋砸在楼下停车场一辆汽车的前挡风玻璃上。车主报案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走访排查中,云某主动承认了错误,第一时间赔偿了车主损失,获得了对方的谅解。

  2025年11月中旬,案件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没有简单地“一诉了之”,而是赶赴案发现场查看走访,充分听取辩护人意见,并了解云某在校表现等。经讨论,该院拟对云某作不起诉处理,并决定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阐述了案件的事实和经过,以及检察机关走访调研的情况,说明了拟作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同时,检察官针对云某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对云某进行了训诫,告诫其作为大学生,更应该成为社会公序良俗的先行者,切莫因酒后一时的侥幸与惰性,漠视公共安全底线,做出违背法律与道德的行为。听证员围绕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家庭和学校的帮教以及社区法律宣传等问题发表意见,经讨论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听证会结束后,昆都仑区检察院对云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与此同时,该院延伸履职,向涉案小区所在社区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小区加装高清监控,张贴防高空抛物的警示标语,织密了社区的“安全网”。

上一篇   下一篇
 

检察日报社简介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采编人员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1998-2008,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