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我终于拿到了房产证,可以住得‘名正言顺’了!”近日,老王给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检察官蔡俊峰打来电话告知喜讯。这通电话背后,是一场持续三年的房屋归属拉锯战。
30多年前,老王夫妇在外地部队服役,转业后想回常州定居,但因二人户籍均不在常州,购房受限。老王遂委托姐夫老马,以老马的名义购房,房屋登记在老马名下,但产权证及票据均由老王保管。转业后,老王一家三口顺利住了进去。儿子小王长大成人后也前往边疆部队服役,老两口便想等儿子转业后,直接把房屋从老马处过户到小王名下。
2022年10月,老王突发重病住院。其间,因小马的公司经营急需资金周转,老马便悄悄将原房产证挂失并把房子过户给儿子小马。同年11月,小马以该房屋作抵押,向银行贷款120万元。直到2023年1月,小王即将转业,老王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过户事宜,才惊悉房屋已被转至小马名下。
2023年2月,老王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并提交了购房凭证、代持协议、居住证明等关键证据。同年8月,法院判决确认老王为房屋实际所有权人。10月,因小马长期拖欠贷款,银行将其告上法庭,法院追加老王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2024年1月,法院审理后判决小马限期还贷,否则银行可就抵押房屋优先受偿。老王不服该判决并上诉。后二审裁定撤销原判并驳回银行的起诉。同年9月,银行再次起诉要求拍卖房屋抵债,法院以房屋属老王所有为由驳回其诉请。银行不服,提出上诉,今年5月,二审维持原判。
三年诉讼尘埃落定,但老王又遇到了新的问题——因判决书中未载明“抵押权无效”,不动产登记中心以抵押权未解除为由拒绝过户;法院亦因判决无明确执行内容,无法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赢了官司,却还是无法过户,老王陷入了“法律白条”的窘境。于是,今年7月,老王走进天宁区检察院求助。
收到材料后,办案检察官蔡俊峰随即带领办案团队开始调查。经调阅诉讼卷宗,并多次走访不动产登记中心,蔡俊峰发现该案症结在于,判决虽驳回银行优先受偿请求,但未明确宣告抵押权无效,故抵押权形式上仍然存在。如果让老王另行提起诉讼确认抵押权无效,既耗时耗力,又会陷入“以新证旧”的讼累循环。为避免老王反复奔波,蔡俊峰想到了依托天宁区综治中心“一窗受理、多部门联动”的优势,协同相关部门解决难题。
8月1日,天宁区检察院牵头在该区综治中心召开听证会,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法律援助中心派驻律师共同参与。听证会上,老王陈述目前的困境,并出示了儿子的服役证明及自身病历。听证会后,该院向天宁区法院反馈了案件症结、当事人困境、听证会意见,认为判决不支持银行的抵押权诉求,即应视为该抵押权无法对抗老王所有权。该区法院高度重视,经审判委员会专题讨论,认可检察机关的意见,并同意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
近日,拿到协助执行通知书后,老王顺利办理了房产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