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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 志愿者既是“来自群众”的观察者,也是推动问题解决的“第一推动力”
· 彰显专业志愿服务在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独特价值
· 专家志愿者辅助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条与法律论证基础
· 在法治轨道上实现志愿精神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
· 将专业智慧转化为扎实的治理效能
· 志愿赋能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实践创新
· 形成“检察监督+志愿服务”公益保护强大合力
· 发挥专业志愿力量 促进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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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12月06日 上一期  下一期
发挥专业志愿力量 促进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提质增效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现制现售食品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点评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教授、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张严方

  

  

  

  检察机关针对辖区水果捞、鲜榨果汁等现制现售食品领域存在的突出安全隐患依法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聚焦群众反映较多、监管相对薄弱的新业态问题,及时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坚持以专业促规范,主动引入“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调查核实和抽样检测。针对食品安全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实际,两名专家志愿者依托食品科学、营养健康等领域的专业优势,就调查重点、检测方法及致病菌风险认定等提出具体意见,有效提升了案件调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为精准制发检察建议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在专业意见支撑下,检察机关制发的检察建议指向清晰、措施具体。市场监管部门随即组织对相关经营主体开展全覆盖排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制定加工操作参考规范,完善食材监督抽检计划,切实补齐监管短板。其后,志愿者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对整改落实情况的回访检查,并将调研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反馈至地方标准研究环节,推动案件办理成果由个案整改延伸至制度建设。

  该案充分体现了检察公益诉讼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独特作用,也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办案中重视借助专业力量、提升监督质效的工作思路。通过引入社会专业资源,既弥补了技术短板,也增强了监督判断的精准性和公信力;通过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促使多方力量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形成了较强的综合治理效应。

  该案为办理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有益参考。志愿者以专业特长参与调查、检验和评估,为查明事实、形成精准监督意见提供了有力支撑,充分体现了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利益保护的积极成效,也展现了志愿服务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实践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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