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18日电(巩宸宇 记者杨璐嘉)1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检察机关初步贯彻落实举措,部署相关工作。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中国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对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性、全局性、方向性问题,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规律性认识,为新征程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性成就,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检察机关要从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新的重大成就中,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教育培训、研究阐释,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积极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深刻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检察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内在合理性和显著优越性,不断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会议强调,检察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各项检察职能内在统一于法律监督宪法定位。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坚持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持续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高质效法律监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法治在中国式现代化中的重要保障作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既是法治实施体系的重要环节,也是法治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自觉融入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折不扣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关于“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强化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等要求落到实处,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认真履职尽责、严格依法办事、主动担当作为,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各执法司法部门一道,合力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和民生福祉,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会议指出,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欠薪整治力度的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结合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欠薪问题综合治理,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加大对农民工讨薪的支持起诉力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