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善于”
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
2024年4月8日,国家检察官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首批调训班次开班,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授课时专门就坚持“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出强调。
“三个善于”根本源于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领悟和践行,既是认识论也是方法论,重在转变检察人员履职办案的思维方式、引导优化履职办案的工作方式,促进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个基本价值追求贯彻到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
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是基础,侧重于如何抓住案件中的主要矛盾,要求全面准确把握“以事实为根据”;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是关键,侧重于如何正确适用法律,要求全面准确理解“以法律为准绳”;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是目标,侧重于如何确保案件办理取得最佳效果,要求全面准确统筹“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公平正义的“最大公约数”。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要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2023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在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鲜明提出,要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从政治责任看,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正司法重要论述在检察领域的具体实践,体现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从法理基础看,是统筹实体公正、程序公正、社会公正的综合把握,体现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从实践导向看,是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标准、基本要求,体现个案高质效和整体高质效有机统一。
“高质效”既是标准,也是要求;“办好”既是过程,也是结果;“每一个”既是部分,也是整体。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要落实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法理情有机统一;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要兼顾“更好”与“更快”;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注重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重在“高质效”,难在“每一个”。每一个高质效案件,是办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有办案,就有管理;越是高质效办案,就越要重视和加强科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