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杨泽 王鹏翔)“检察官,我的补助金到账了。”近日,山西省襄垣县检察院干警收到一条来自工伤职工刘某的短信。字不多,却让办案组所有人心头一暖。这不仅是一笔拖延已久的补助金终于到账,更是一场持续多年的维权之路,在检察机关介入监督后迎来最终结果。
2022年,刘某在采煤作业中不幸受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被认定为工伤。然而,当他向社保中心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时,社保中心不为刘某核定,亦不给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无奈之下,刘某选择诉讼维权。法院判决要求社保中心履行给付义务。然而判决生效后,社保中心却迟迟不履行。
“判决书成了‘白条’,我真的走投无路了。”今年4月,在襄垣县检察院接待室里,刘某哽咽着向检察官诉说。生活的压力、伤病的后续治疗费用,让刘某身心俱疲。
检察官看到刘某的申诉材料时,敏锐察觉到这很可能不是个别现象。经初步核查,该院发现社保中心在多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纠纷案件中,均不同程度存在未能依法、足额、及时向劳动者给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情况。襄垣县检察院随即成立专案组,从相关单位调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报、核定、给付等数据,查阅法院裁判文书,走访部分工伤职工。最终查实,全县符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领取条件但未发放人员有42人,涉及保险金数额达300余万元,其中有4人法院已判决要求社保中心履行给付义务。
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襄垣县检察院邀请人社部门及工伤职工代表召开座谈会,并针对有关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履职。检察建议发出后,该院继续关注着42名工伤职工待遇给付进展,对材料手续齐全、经核实符合条件的职工,协调开通“绿色通道”,完成补助金发放。与此同时,针对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暂无法给付的情况,该院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督促用人单位补缴,彻底打通给付瓶颈。
今年7月,社保中心书面回复襄垣县检察院,表示对未给付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已逐一审核,42名工伤职工的保险待遇已分类逐步解决。
如今,刘某的脚伤正在恢复中,生活也逐渐好了起来。随着社保给付流程的优化和常态化监督机制的建立,该县工伤医疗补助金发放已形成“申请—审核—给付—反馈”的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