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总觉得‘负面案例’是在挑刺,直到看到‘文书审核疏漏’案例里分析的责任点,才发现这其实是帮我们划清了履职边界。”近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专题学习会上,一名检察官拿着手中的案例汇编和同事们展开热烈讨论。
会议室内,有人对照办案流程示意图标注重点,有人结合自身经历分享反思。这种充满互动感的“以案促学”场景,正是石家庄市检察机关创新推动司法责任制走深走实的缩影。
以往提到“负面案例”,不少检察官难免产生抵触情绪,认为是“揭短亮丑”。“就拿‘亲历性不足’那个案例来说,案卷材料齐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也没有影响最终结果,只是因为工作原因让别人代为提审,就被列为负面案例。”一名所办案件被列入“负面案例”的检察官坦言,起初自己心里还有点不服气,可仔细读完案例里的分析后,他才真正意识到检察官办案亲历性不足,容易产生风险,亲历性是司法办案的重要原则。如今,该院检察官办理案件时,更加注重实地调查,核实关键证据。
据悉,石家庄市检察机关此次编发的案例汇编来自该市检察官办理的真实案件,不仅逐案复盘事实、评析过程,还指出了改进方向。“这个‘纠错本’的编发目的不是批评,而是帮我们避‘坑’,比单纯的制度条文更容易理解。”另一名参加完学习会的检察官说。
这种从“抵触”到“认可”的转变,正在检察官群体中悄然蔓延。通过对照案例汇编查找差距,不少检察官主动调整办案习惯。一些原本需要反复提醒的规范流程,如今成了自觉行动。
除了运用负面案例激发内生动力,石家庄市检察院还构建了“明责—履责—督责—考责—追责”的闭环责任体系,将责任意识融入日常办案中。如今,石家庄市检察机关“人人讲责任、案案求规范”的氛围越来越浓,通过规范办案和精准监督,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解决。
“负面案例不是‘记账单’,而是‘成长册’。”石家庄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深化负面案例警示教育,完善闭环责任体系,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