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哈尔滨11月3日电(记者韩兵)11月3日,黑龙江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永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和把握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按照大检察官研讨班部署要求,明确检察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方法、思路和举措,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全省检察机关落地落实、见行见效。
会议要求,要围绕中心大局,服务高质量发展。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依法保护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的平等保护。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主动加强食药、社保、医疗、消费等领域司法保护,持续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统筹发展与安全,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协同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更加有力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经济健康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会议指出,要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履职质效。坚持“三个善于”,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持续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将坚持正确人权观融入检察履职各方面全过程。持续加大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确保司法裁判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围绕健全国家执行体制,持续强化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全面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进一步彰显公益诉讼功能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