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不法分子以盈利为目的,售卖能自定义订单距离、范围、金额、种类等参数的“抢单外挂”,不仅助长了违规抢单风气,更涉嫌违法,严重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日前,由吉林省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陆某、徐某等人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一案公开宣判,10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到十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
2023年10月,陆某自学算法,根据某外卖平台众包程序编写了外挂代码,对于外卖订单的价格、距离、类型、物品、地址等关键词参数,骑手可通过该外挂程序自行设置,这样一来便能自动抢到耗时短、费用高的优质订单。陆某将该外挂程序设置为四种时效的卡密形式,各自定价,分别为体验卡免费体验一小时、日卡(24小时)5元、周卡(七天)20元、月卡(三十天)60元,并通过网络进行推广,发展了10余名下级代理。代理一边卖外挂程序牟利,一边收集骑手反馈帮助陆某测试该外挂程序性能,甚至还有代理专门破解其他类似的外挂程序,以拉低价格牟取更多利益。
曾是骑手的周某便是代理中的一位。“我偶然发现身边总能接到好单的骑手都在用‘外挂’,我便也开始在网上搜索各种能够帮助抢单的‘外挂’,用了之后,一天真的可以多接十几个‘好单’,每天能多赚100多元。”尝到甜头的周某萌生了卖“外挂”赚钱的想法,便一边当骑手,一边卖外挂程序。2023年10月,其通过某聊天软件的骑手交流群添加陆某为好友,成为陆某的代理,后来干脆在家专职贩卖抢单外挂程序。
2024年2月底,外卖平台安全部在进行核查时发现有骑手使用外挂程序侵入外卖平台的后台信息系统进行抢单,多次抢到超出该骑手配送范围的订单,于是报案。
同年6月,案件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审阅了该案130余册卷宗,全面梳理涉案编程日志、聊天记录、销售记录、各级代理间的流水等海量电子数据,并与当地公安机关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研讨补充侦查的方向,构建并固定了“三层次证据链”:用关键词抓取技术,将散落在各聊天软件的对话拼接成完整证据链,分析聊天记录,厘清各级代理之间具有唯一性的层级关系;通过多个支付交易平台反查,锁定核心代理的销售账单;对扣押物品中提取的外挂程序安装包进行专业鉴定,确认其对某外卖平台具有侵入性,非法干扰了外卖平台正常派单系统。最终,该院查明陆某等人非法获利23万元到2000元不等。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认为,陆某等人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外卖平台系统所有者的利益,也损害了其他合法竞争者的利益,应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今年1月,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为从源头上减少此类犯罪,判决生效后,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与外卖平台安全部负责人员进行座谈,帮助企业从内部管理环节查找漏洞,建议其完善升级防护措施,从技术层面防止抢单“外挂”侵入。同时,该院加强法治宣传,提高平台骑手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