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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情理法兼容中彰显刑事执行检察的温度与力度
· “我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中感受到了司法温度”
· 让公平正义温暖到人心最需要的地方
· 加强各部门协作配合,凝聚社会治理合力
· 用多种艺术形式讲好检察故事
· 法治之严,亦有人心之暖
· 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传递了法律的温暖
· 严守减刑关口,筑牢司法公正防线
· 在刑罚变更执行监督中积极履职
· 公平正义在坚守中得以彰显
· 让法治阳光照亮执法司法每一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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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9月27日 上一期  下一期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
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传递了法律的温暖

  

  

  

  本次检察开放日活动让我深入了解了检察机关刑事执行监督工作的实际成效。其中,辽宁省大连市检察院检察官丁奕竹讲述的办案故事《拯救者》令我印象深刻:社区矫正人员小赵跳海救人获“见义勇为”嘉奖后,检察机关依法主动履职,通过细致审查和调查核实,监督司法行政机关为其提请减刑,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认为,这个办案故事有四方面的意义:一是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它与一些曾引发公众顾虑的个案形成鲜明对比,该案对处于社区矫正阶段的见义勇为者依法减刑,通过依法奖励善行,弘扬了社会正气,回应了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二是传递刑罚执行监督的温度。我们常说法条是冰冷的,尤其是刑罚执行工作往往带有刚性色彩,而本案在兼顾法理情的同时,恰如其分地展现了司法的温度。

  三是有利于激活“沉睡”的法条。此案中对于缓刑期间是否能够适用减刑给予了回应,传递了检察机关依法办案的司法态度。

  四是进一步强化了刑罚执行监督在社区矫正方面的延伸。之前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监督方面相对薄弱,这个案子体现了检察机关近些年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方面的努力,也期待相关工作的进一步强化。

  本版文稿统筹:本报记者刘亭亭 常璐倩 单鸽 图片摄影:本报记者程丁 钟心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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