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之一,是内蒙古必须牢记的“国之大者”。内蒙古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努力落实最高检相关要求,坚持“四大检察互动、三大协作并行”,将“两山”理念奋力书写在祖国北疆大地。
一、坚持综合履职,在业务共振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一是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2023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依法严惩盗采矿产资源犯罪”“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等专项活动,审查逮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932件1522人,审查起诉5904件8230人。二是依法追究损害生态环境民事责任。坚持“谁污染、谁修复”,全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405件,其中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65件,要求违法行为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期间功能损失费等21.47亿元。三是切实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2023年以来,全区环资领域行政公益诉讼立案7899件。从自治区相关厅局到基层监管部门,从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到乡村人居环境治理,内蒙古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硬骨头”案件,解决了一批“老大难”问题,有力推动了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二、坚持系统观念,在协作共治中提升生态保护水平
立足区情区貌,针对“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问题,2023年部署为期三年的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一是以大兴安岭为主场,以“三北”防护林工程为重点,部署山林保护协作统一行动。办理案件1126件,督促修复林地14.2万亩,保护黑土地28.4万亩。与河北、辽宁等地加强协作,强化防风林保护,推动京津“风沙源”变成首都“后花园”。二是以黄河和“一湖两海”为主场,以水资源保护为重点,部署河湖保护协作统一行动。办理案件1720件,清理污染水域1.9万亩,拆除违建12.98万平方米。扛起黄河中上游水土保持职责,办理水资源保护案件277件,督促追缴水土保持费等2.2亿元,推动水土保持区域治理4026亩。三是以呼伦贝尔草原、锡林郭勒草原为主场,以荒漠化防治为重点,部署草原保护协作统一行动。办理案件1671件,保护草原18.61万亩。严厉打击违法开垦草原违法行为,办理防沙治沙案件320件,助力打赢荒漠化防治三大标志性战役。针对草原过牧问题,办理禁牧休牧案件364件,推动草畜平衡。监督草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修复草原“伤疤”2.7万亩。
三、坚持人民立场,在生态共享中维护人民群众权益
一是办案线索从群众中发现。畅通12309检察服务热线,聘请公益诉讼守护人、“益心为公”志愿者3300余人,建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线索转化机制,接收群众反映线索1954件。二是办案过程邀请群众参与。2023年以来,全区召开公益诉讼听证1476次,让听证会开进蒙古包、开在草原上、开到群众心里,为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办案效果让群众满意。邀请群众对办案效果监督1846次。今年7月,15位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内蒙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对检察机关生态保护成效给予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