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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8月26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识破社矫对象逃避监管的“障眼法”
广东深圳:运用数字监督模型整治社区矫正领域新型脱管问题
周洪国 许晓妍 张昀

  社区矫正对象脱管行为往往隐蔽性强,仅靠翻阅档案、走访调查,犹如大海捞针,难觅蛛丝马迹,更有甚者使出“障眼法”,试图用照片或定制高仿真硅胶面具“糊弄”人脸识别系统。对此,广东省深圳市检察机关通过数字监督模型快速发现线索,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有效监管。

  今年5月,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检察官在该市检察机关开展的社区矫正对象脱管专项监督活动中,运用“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检察监督模型”批量调取社区矫正对象离深轨迹信息、请假外出记录等进行数据比对,发现社区矫正对象黄某、林某有多次违规离深轨迹记录,但他们违规外出期间却每天都进行了信息化核查打卡。

  “这些打卡有问题!”这些异常情形引起了检察官廖婷婷的警觉。针对轨迹记录与打卡记录矛盾的问题,廖婷婷前往社区矫正对象所在地进行实地检查,并与相关部门对在册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信息化核查记录进行全面排查,逐一调取涉事对象的打卡照片进行仔细核查。廖婷婷发现,黄某、林某按照规定需随身携带信息化核查手机,每天两次“刷脸”打卡。然而,他们却动起了歪脑筋——林某让别人拿着自己提前拍好的照片对着摄像头打卡;黄某则是定制了仿真硅胶头套,在违规外出期间安排他人使用仿真头套替自己打卡。

  “适用缓刑不等于刑罚豁免,非监禁刑并不意味着无限度的自由。按时打卡、如实报告、积极参与教育帮扶,是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定义务。”经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林某和黄某承认了违规外出的事实。今年5月9日、6月6日,因在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法院分别对林某、黄某裁定撤销缓刑,依法收监执行刑罚。

  针对专项监督活动中反映出的问题,今年5月,深圳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与相关部门进行多次调研座谈,共同探讨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设备的完善和改进工作。同时,深圳市各基层检察院与辖区相关部门建立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定期通报名单、定期核查轨迹、及时报告重大事项等监督工作机制。

  针对林某、黄某脱离监管案反映出的仿真头像滥用问题,龙岗区检察院专门向区委汇报,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对定制、售卖、使用仿真头像行为的监管力度,明确行业准入标准,严格备案审核制度。

  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7月,相关部门已全面升级社区矫正管理系统设备,坚持“技防+人防”相结合,通过新录入人脸质量检测、增强活体识别功能、手机端调高活体通过阈值、增加人工核验提醒、每日抽查等方式,防范脱管现象发生,切实提升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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