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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8月16日 上一期  下一期
如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案例来了
第三个全国生态日之际,最高检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典型案例
闫晶晶

  本报北京8月15日电(记者闫晶晶)今年是“两山”理念提出20年。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一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典型案例,指导各级检察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配合,凝聚更强法治合力,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据了解,2024年1月至今年7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6万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2万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4万件;共提起公益诉讼7500余件,约占全部领域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的57.6%。2018年1月至今年7月,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共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约5.69万件。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支持重庆市南川区生态环境局对某公司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等6件,涉及尾矿库、水体污染、危险废物、大气污染等治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价值目标一致,均是为追究违法主体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促进生态环境受损公益得到有效修复。检察机关、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有力推动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

  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工作部署,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通过共建生态环境修复基地,联合开展普法宣传、警示教育、典型案例评选等工作,与检察机关协同推进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及时有效开展。

  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会持续将生态环境领域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的重中之重,锲而不舍推动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持续加强办案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监督、支持、协同作用,进一步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林业和草原等行政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协作配合,共同答好生态环境保护答卷。

  

  

  

   典型案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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