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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8月06日 上一期  下一期
隐患消除,“零食花束”美丽又安全
王丽坤 周艳萍

  本报讯(记者王丽坤 通讯员周艳萍)“我们已经获得相关食品经营许可,在制作零食花束时会注意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重要信息,选用符合食品安全的零食来制作花束。”近日,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检察院(下称“互助县检察院”)检察官对“零食花束”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时,花店老板讲述了制作“零食花束”的变化。

  用花束传递心意已成为常见方式,而兼具观赏性和实用性的网红“零食花束”(即将零食包装成花束的形状),正受到越来越多年轻人的青睐,但其背后潜藏的食品安全隐患及监管等问题也随之而来。

  今年3月,互助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辖区有多家鲜花售卖店在未进行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及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外卖平台销售“零食花束”,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检察官开展实地走访。在威远镇的一家花店内,桌上放着制作完成的“零食花束”,里面的零食多是价值几元的膨化食品、辣条等,部分散装食品因拆开外包装而无法看到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花束”制作现场环境杂乱。检察官进入另一家花店时,恰好有一名顾客正在选购“零食花束”。他表示正是看中了这里的“零食花束”原材料是正规品牌,才来此购买。但实际上,该花店并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通过调查,该院发现辖区15家花店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销售存在安全隐患的“零食花束”,遂据此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相关商家的违规行为加强监督管理,督促落实预包装食品备案工作,规范预包装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群众食品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行动,对县域内花店逐一检查、培训约谈,明确无食品经营资质的商家不得提供“零食花束”及类似服务,并对“零食花束”类商品开展线上清查,核查线上花店经营主体资质,要求下架未备案或未公示许可证的商户,进一步规范了辖区“零食花束”的销售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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