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杀人,是因为他处处刁难我。”
“这份绩效发放方案能够证实被害人没有克扣你的奖金,不存在刁难你的情形,你是否认可?”
“在案证据显示被害人对被告人系正常管理,不存在过错。”
“鉴于上诉人有双胞胎哥哥,我们通过笔迹鉴定,证明作案人即本案上诉人。”
…………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评议组来到贵州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先后对贵州省检察院,遵义、贵阳、毕节等地检察机关办理的普通犯罪、重大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和未成年人检察等领域的多个刑事案件开展听庭评议和推门听庭活动。
在遵义,评议组观摩了一起由贵州省检察院办理的故意杀人二审上诉案。在举证质证阶段,针对上诉人提出“被害人对我故意刁难打压、存在过错”的上诉理由,检察员通过出示自行补充侦查的大量证据,有力证明被害人无过错。法庭辩论阶段,针对量刑争议焦点,检察员及时调整答辩策略,精准把控庭审节奏,充分论证上诉人作案手段残忍、影响恶劣。
“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我认可量刑……”庭审持续三个小时后,上诉人从百般狡辩到真诚悔罪、认可量刑。“谢谢检察官还我丈夫公道。”庭审结束后,被害人家属眼含热泪,在庭外留住检察员,鞠躬表示感谢。
“本案自行补充侦查力度大、效果好,有利于还原案件事实真相。”“在上诉人有双胞胎兄弟的情况下,检察员通过笔迹鉴定,准确核实作案人身份,是本案一大亮点。”“检察员讯问重点突出,举证条理清晰,质证及时有力。”在庭审评议环节,评议组对庭前准备、举证质证及庭审应变等方面给予充分肯定,并从讯问节奏和说理论证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被转走的钱是哪里来的?转到了谁的账户?这些钱最终用到了哪里?”在贵阳,评议组听庭评议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盗窃案庭审,公诉人扎实细致的庭前准备和较强的庭审应变能力,同样赢得了评议组的认可。
起诉书指控,2024年7月至8月间,被告人张某在被害人张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网络贷款平台备用金、理财产品等共计2.92万元转移至自己实际控制的网络金融账户并进行支取消费。
记者注意到,该案侦查机关以张某涉嫌诈骗罪对其刑事拘留,后检察机关改变定性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
“从犯罪对象上看,被告人的行为侵害的是被害人所有并占有的财产而非网络贷款平台占有的财产。从犯罪手段上看,被告人在被害人不知情、无处分意识的情况下,将上述财物转移。从犯罪后果上看,被害人是张某某而不是网络贷款平台……”庭审中,被告人罪名的认定成为焦点。公诉人借助多媒体示证,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量刑情节进行充分阐述,针对争议焦点作出精准回应,有力指控犯罪。
“我不知道被害人能否收到我的道歉,我真心想对被害人说一声对不起。”面对公诉人精准有力的指控,被告人张某在最后陈述环节表示认罪悔罪。合议庭采纳公诉意见,当庭宣判,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公诉人准备充分,指控犯罪有力,团队配合默契,表现出了较高的出庭公诉能力。”“建议对涉案资金性质进一步细化说明。”评议会上,评议组成员为公诉人出庭表现点赞,并提出改进意见。
“出庭支持公诉是检察机关的标志性职能,大家要有荣誉感、使命感、责任感。”最高检第八评议组组长、吉林省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曾天在评议时建议,贵州省检察机关要以庭审评议为契机,深入推进公诉能力建设,加强各类刑事案件庭审规律研究,加强公诉人才培养。
“对评议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照单全收,坚持问题导向,以评议促建设,以整改促提升,进一步强化出庭公诉能力建设,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贵州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姜正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