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太康县出现了一件新鲜事——农户建房子,政府送图纸。说起这事,还与太康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公益诉讼案件有关。
2024年12月,太康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农村自建房领域存在施工安全重大隐患。经过查阅案卷、深入走访和实地调查,一组数据浮出水面:从2021年9月到2024年8月,在该县清集、逊母口、城郊、老冢、板桥等多个乡镇,农村自建房领域接连发生了16起安全责任事故,致17人死亡。
检察官经进一步深挖细查发现,在农村,建筑从业者无资质承建三层及三层以上住房的现象屡见不鲜,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近乎空白。太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监管的关键一环,在履职上存在严重的缺失,加之建房户和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造成安全隐患长期存在。
针对上述情况,太康县检察院于今年1月立案调查。立案后,检察官深入村镇,通过与村民们深入交流详细了解每一起事故的来龙去脉;翻阅文件资料,查找监管漏洞;与相关部门召开碰头会、联席会,反复沟通,厘清职责边界。
2025年2月,太康县检察院向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健全监管体系,明确职责分工,牵头制定专门针对农村自建房建设的管理办法,消除监管空白;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加强对乡镇建设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其专业素养和监管能力;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收到检察建议后,太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了县级住建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全面负责组织实施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并推动相关单位及乡镇分管负责人亲自部署落实,统筹组织实施,开展督导评估,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经工作专班认真排查核实,截至今年3月,太康县经营性自建房总数为17151栋,已全部开展安全鉴定。同时,太康县政府责成该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牵头制定《太康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按照文件要求,太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负责村民自建住房建设质量安全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对村民自建住房建设质量安全进行监管,负责全县村民自建住房设计图册编制、村民住房建筑风貌引导、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
据此,太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河南省农村住房设计图集编制导则》要求,结合太康县风俗民情、文化传承、居住习惯等,编制了20套不同的典型宅基地类型图册。目前,该图册已发放到23个乡镇,无偿提供给农村群众使用。
太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还对全县农村建筑工匠进行培训,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培训活动20多场次,已为1500余人发放了建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今年4月,太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回复给太康县检察院。检察官经实地回访,确认太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履行对农村自建房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
“我们将持续关注农村自建房领域的安全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定期开展‘回头看’,建立长效监督机制,确保整改成果得到巩固和深化。”该院检察长史耀阁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