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日丹)6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率调研组以扎实推进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赴江苏省检察机关调研。童建明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效,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
童建明来到基层联系点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听取了玄武区检察院总体工作和“四大检察”业务部门办案工作汇报。他说,玄武区检察院监督办案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很大成绩,要继续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以精准监督理念为指引,切实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他强调,办案数据不是政绩,办案质效才是实绩,要立足基层实际,遵循司法规律,落实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
在江苏省检察院,童建明听取了江苏省三级检察院有关工作汇报,对江苏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江苏省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走在前、做示范”重大使命,确保检察工作与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同频共振,切实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当前,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正处在纵深推进关键阶段,必须深刻认识到学习教育和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作风问题的本质是党性问题,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对党的检察事业的职业忠诚上来,坚持以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引领办案,确保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作风问题核心是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要把学习教育的成效落实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厚植司法为民情怀,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作风建设与干事创业是内在统一的,加强作风建设必须落实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事求是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优良作风,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辩证理性看待“一取消三不再”决策实施后的办案数据变化,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引导检察人员回归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回归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作风建设是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江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铁实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