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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6月29日 上一期  下一期
“检字号”护航星火“辽”原
姜洪 刘钊颖 李玉涵

  

  

  

   今年5月,办案检察官针对一企业未经授权使用“桓仁冰酒”地理标志案件开展“回头看”。

  辽东湾畔,白鹭成行;辽河两岸,沃野千里。

  辽宁是新中国工业的摇篮,在新时代肩负着推动东北全面振兴的重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四次到辽宁考察,为辽宁振兴发展把脉定向、擘画蓝图。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到辽宁考察,赋予辽宁“在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上勇于争先,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新的重大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重托就是辽宁振兴发展的“源动力”。以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科技创新为引领释放新增长极发展活力,以区域特色经济建设为支撑打响地域品牌,辽宁这片承载着历史厚重与时代活力的土地,正以“辽宁之为”服务“国之大者”、担当“国之重任”,续写新时代“共和国长子”的壮阔诗篇。

  日前,记者走进辽沈大地,探访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为地区创新转型贡献检察力量的生动实践。

  重拳出击——筑牢知识产权司法防线

  鲲鹏飞举凌苍昊,智造宏图震九州。

  走进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彰显企业文化的特色建筑、全自动化的生产链条、车间内极具震撼力的“大国重器”是一道道亮丽风景。在这片以“高”和“新”为引领的园区里,中小企业茁壮成长为上市公司、行业领军者、“隐形冠军”。

  他们的成功离不开核心“武器”——创新。如今,自主创新已成为企业安身立命之本,特别是在IC装备(指用于生产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芯片和平板显示器的专用生产设备)、医疗装备、机器人、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和新兴产业,自主研发技术更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我们花费了大量时间,攻克了‘卡脖子’技术难题,但隐藏在暗处的侵权问题却让我们犯了难。”沈阳某重型装备制造企业负责人向记者表达了遭遇侵权时的无奈。

  2019年至2022年间,刘某经营的中某钻镗床公司为扩大产品销路,利用沈阳某重型装备制造企业在行业内的声誉,未经授权生产并销售假冒其注册商标的机床,销售金额共计509万余元。

  2023年9月,公安机关以刘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向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下称“沈阳高新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其间,该院一方面依法告知被侵权企业的诉讼权利义务,听取其意见;另一方面充分释法说理,督促涉罪企业退赔并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同年11月,该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中某钻镗床公司、刘某提起公诉,沈阳某重型装备制造企业同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024年2月,法院作出判决,判处中某钻镗床公司罚金110万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外部侵权必须追究,内部“蛀虫”也不容小觑。

  “我们花费大量人力物力研发的软件,却被他人捷足先登!”在一家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的企业,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让企业面临巨大损失。该企业某员工离职后,违反保密协议,隐瞒私自持有公司核心软件源代码的事实,为竞争企业提供同类产品服务。

  “受理该案后,我发现,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专业性强,犯罪嫌疑人又是零口供,这是摆在面前的第一道难题。”承办检察官赵涛宇介绍,为此,沈阳高新区检察院依托专家辅助办案机制,从涉案软件代码标签入手,锁定了犯罪事实。当检察官拿出客观证据时,犯罪嫌疑人最终认罪服法。

  “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我们始终坚持零容忍的高压打击态势,内外兼顾,让侵权行为无处遁形。”辽宁省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吴畏介绍,该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发挥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统一办理优势,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办案质效,帮助权利人解除创新发展的后顾之忧。

  风险防控——打造创新主体防护盾

  既要治已病,更要防患于未然。通过办案依法惩治侵犯企业权益犯罪的同时,辽宁省检察机关也注重同步发现犯罪背后的深层次管理漏洞,推动企业“亡羊补牢”。

  还以前文提到的沈阳某重型装备制造企业为例。记者在采访中专门询问检察院是怎么帮他们“补牢”的?

  “发生两起被假冒注册商标案件后,检察机关及时发现了我们企业存在的法律风险漏洞,第一时间提出检察建议,建议进行保护性商标注册,避免他人滥用商标注册混淆品牌价值。现在,我们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制定了《品牌商标管理办法》、优化了商标续展工作。”该企业的变化让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更加具象化。

  据了解,沈阳高新区检察院立足工作实际,成立了“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中心”,与10家重点企业建立联络机制,充分听取企业呼声,了解企业需求,帮助企业发现风险点。

  2024年,该院上线“沈阳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服务平台”,多维度服务保障辖区高科技企业健康发展。该平台集法律知识查询、风险提示、协作保护、专业定制、线索搜集、解决方案于一体,直接服务3500余家高科技企业。今年4月,平台引入“区块链电子证据服务”功能,为企业提供在线取证、存证等多维度数字化检察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确权周期长、侵权监测难、证据可信度低等问题。

  知识产权领域专业性强,仅靠一方发力远远不够。为构建起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格局,辽宁省检察机关迅即行动:

  ——辽宁省检察院与辽宁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案件信息共享、线索双向移送等19项协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标准统一。

  ——沈阳市检察机关整合司法、行政、高校、企业、服务机构资源,推动成立沈阳上市公司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构建“司法+行政+社会”协同保护体系,延伸知识产权保护链条,促进知识产权、科技创新与资本市场深度融合,协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切实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与风险防控能力。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与开发区法院、公安分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大连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联席会,会签《关于建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就加强协作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达成共识。

  “打击只是手段,预防才是目的。多年来,我们结合办案,总结出保护商业秘密的12条具体措施,制作涉知识产权风险提示,依托我院‘检企直通车’一站式服务窗口送到企业‘家门口’,受到企业好评。我们计划结合新技术、新产业发展特色,构建‘一企一档’,定期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沈阳高新区检察院检察长韩晓虎说。

  系统治理——激活地理标志金招牌

  “尹大哥,咱们水稻收成如何,去年的营业状况怎么样?”面对记者的提问,辽宁省兴桓米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尹鸿声带领记者走进了公司加工车间,一探究竟。

  “这是我们‘桓仁大米’的加工车间,从原粮—清理—碾米—色选—抛光—成品,我们实现了全流程自动化。这几年,随着网络电商快速发展,打响了‘桓仁大米’的品牌声誉。去年,作为地理标志产品的‘桓仁大米’产量可观,我们的营业收入也稳步提升。”尹鸿声兴致勃勃地介绍公司的情况。他说,公司能有今天的发展,检察院的同志可帮了大忙。

  辽宁地理位置优越,产出了辽米、辽果、辽菜等优质农产品。近几年,越来越多的“土特产”火爆出圈,成为区域特色经济发展的“助推器”。目前,辽宁省共有地理标志产品91个,累计注册地理标志商标143件。

  2023年6月,本溪市检察院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专项活动中发现,“桓仁大米”“桓仁冰酒”地理标志产品存在专用标志使用不规范、未授权使用的情况。经初步调查后,该院依法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将线索移送至桓仁满族自治县检察院(下称“桓仁县检察院”)。

  因电商平台是桓仁特色产品的主要销售渠道,桓仁县检察院立即对电商平台销售“桓仁大米”“桓仁冰酒”地理标志产品展开调查,同时走访10余家生产企业及地理标志产品经销商,收集相关侵权证据和资料。随后,该院运用数据筛查比对生产企业名录及授权信息,确认部分企业存在地理标志产品外包装地理标志代码标注混乱、过渡期标志使用混乱的行为,部分未授权企业存在侵权冒用地理标志行为。

  2023年6月,桓仁县检察院向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职责,责令责任人限期改正、规范标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加大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收到检察建议后,桓仁县市场监管局积极整改,立即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的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其限期改正。对不规范使用地理标志图标的产品,责令相关企业重新包装贴标和打印二维码,同时要求电商平台开展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

  “你们看,在检察院的指导下,我们已按照规定在包装上使用最新版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尹大哥拿起一包标示“桓仁大米”标志的产品说道。

  为做好源头治理工作,切实提升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保护质效,桓仁县检察院召集全县米业、酒业相关企业座谈,倾听企业诉求,共商保护策略。同时,在上级检察院指导下,桓仁县检察院与该县市场监管局会签《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在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完善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健全线索双向移送机制等8个方面制定19条意见。

  无独有偶,针对实体零售和网络购物平台出售的“朝阳小米”等地理标志产品存在使用不规范、未授权使用的情况,朝阳市检察院向朝阳市农业农村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进一步压实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监管责任,并协调相关行政机关及行业协会共同制定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加大在司法联动、行刑衔接、协同保护等方面的协作力度。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擦亮特色地理标志“金名片”,辽宁省检察院立足地区优势,继续完善“行政保护+司法保障+社会共治”的立体化保护体系,推动地理标志从“数量优势”向“质量优势”转变。

  “检察机关始终牢记‘国之大者’,以法治之力守护创新源泉,以检察担当护航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让‘知产’变‘资产’、让‘品牌’成‘名片’。”辽宁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鑫表示,辽宁省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锚定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持续加强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以更优检察工作实效厚植创新土壤,服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让每一项知识产权都得到有力守护,为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贡献辽宁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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