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常璐倩 通讯员常海)6月12日,全国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监督经验交流座谈会在山东省烟台市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主持会议并讲话,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苗生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山东省委常委、烟台市委书记江成出席会议并致辞,山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雪飞出席会议。
葛晓燕强调,检察机关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进一步加强刑事检察基本职能建设。要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促进法律监督机制现代化,引导检察人员回归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回归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要加强基本职能建设,通过职能职责的调整完善,促进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充分协调发展,确保刑事检察行稳致远。要在坚持捕诉一体办案体制的基础上,通过加强捕诉职能、监督职能建设,着力解决捕诉混同问题,强化捕诉内外监督制约,完善捕诉衔接机制,进一步优化完善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对下指导。
苗生明指出,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必须承担好的政治责任和法定职责。依法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责,要坚持依法规范、实事求是、点面结合、质与量相统一等基本要求。要持续深化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一体融合监督履职等制度机制,着力提升检察人员监督能力,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要重点抓好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监督和规范侦查环节刑事“挂案”清理专项工作和信息化智能化赋能刑事诉讼监督工作。要培养组建一支优秀诉讼监督队伍,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理论研究,推动刑事诉讼监督持续健康发展。
最高检相关厅局负责人,各省级检察院分管刑事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普通犯罪检察部主任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