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检察院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行政检察案件,一体强化有力监督与有效监督,将“检察之为”融入“社会之治”,发挥行政检察监督的独特优势,助力依法行政,服务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以来,3件行政检察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等。我院立足办案创新提炼的14项工作经验被省级以上部门、媒体推广和刊发,为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检察智慧。
一、推动从“个案探索”到“机制规范”,助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是在案件办理中寻找最大公约数,以机制形成化解合力。例如,我院在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时,向党委政府提请交办“农民工欠薪问题治理”事项,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同时,会同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总工会签署《关于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同工作机制框架协议》,推动相关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形成“治欠保薪”工作合力,建立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协作制度。我院通过办理拖欠工资行政执行检察监督系列案件,督促法院依法执行后,共追回欠薪50万元,保障了27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在案件办理中搭建数据共享池,以机制提升化解效能。2024年,我院在办理一起历时四年的婚姻登记行政争议案件时,发现造成该类争议的根源在于法院的诉讼离婚信息与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信息不互通,导致行为人在婚姻关系解除后仍能以补领结婚证的方式在婚姻登记系统中进行错误确认。在依法启动监督后,我院通过组织检、法、民政三方座谈的形式形成纪要,规范了婚姻登记管理,推动建立了辖区婚姻信息共享机制。同时,联动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定期会商,深入推进执法司法数据平台建设,逐步实现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案件信息互联互通,使争议化解效率大幅提升。
三是在办案中构建平衡支撑点,以机制创新化解路径。2024年,我院在办理李某某不服行政补偿裁判检察监督案中,邀请李某某所在社区工作人员、律师、居民代表参加公开听证会,既指出行政行为的不合理之处,也促成李某某消除了法结和心结。最终,在我院主持下,李某某与相关行政机关签订了和解协议,历时11年的争议得以化解,长期困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问题得以解决。以办理此案为契机,我院建立了“监督纠正+听证讨论+司法确认”的行政争议三维化解机制,在依法监督行政生效裁判案件中,引入听证讨论,注重同步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统一,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检察监督与政府履职互促,助力当事人走出“程序空转”的困境。
二、推动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促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一是推动公安机关行政管理领域“可处罚性”标准不明问题的治理。2023年底,我院在办理唐某涉嫌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行刑反向衔接案时,在对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认为唐某在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的过程中,另有其他四项轻微违法行为。针对此类情形,我院认为行政主管机关应给予唐某行政处罚,遂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提出检察意见,该案入选最高检印发的典型案例。为进一步规范轻微违法行为的“可处罚性”标准,我院联合公安机关建立案情通报、跟踪监督等机制,协同解决公安机关行政管理领域行刑反向衔接难点问题,会签协作意见和办案指引,明确协作范围和责任分工,优化衔接流程、助力协同履职。
二是推动房地产领域预售资金监管不力问题的有效整治。我院在办理一起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中,经过调查核实,发现一家行政机关项目立项审核不严格,在项目已被司法查封的情况下,仍然核准进行施工建设。另一家行政机关网签备案审批不规范,在项目土地使用权及房产已被司法查封的情况下,仍然为该项目办理网签备案,导致278名购房人交纳购房款后迟迟无法获得房屋产权并入住,在当地产生较大不良影响。我院向有关行政机关制发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后,推动建立了预售资金监管“红黄蓝”预警机制,规范了预售房屋网签备案审批,全力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运行。我院结合办案撰写的《关于房地产领域行政检察专项监督分析报告》,为区委、区政府系统解决该类问题提供了参考,获得区委领导的批示和肯定。
三是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处罚混乱问题的系统治理。我院在办理张某不服道路交通处罚行政裁判检察监督案时发现,行政机关对张某在同一路段多次被检测到超速作出多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我院遂督促交通主管部门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依法重新作出处罚决定。案件办结后,与区公安分局、交通运输管理局会签《行政检察与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针对交通运输领域群众反映强烈、争议较大的问题,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召开案件听证会、专家咨询会及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群众关切问题。同时,推动将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机关自我案件评查工作与检察监督工作相结合,针对受邀监督中发现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5件,有效促进了该领域相关问题的系统治理。
三、推动从“个案智慧”到“类案经验”,强化行政检察履职能力建设。一是建立典型案例参照机制,保障办案精确性。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将我院办理的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的案件及经验做法汇编成册,通过典型案例的参照引用,实现案件质量、办案成效的整体提升,制定具有潍城特色的行政生效裁判监督12种类型案件的办理指引,规范办案流程,赋能行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同时,每案落实“合法性审查+合理性审查+必要性审查+效果审查”四步工作法,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为每起案件打上质检标签。
二是发挥典型案例引领作用,提升履职积极性。将获评的典型案例作为教学材料,由案例承办人、撰写人围绕线索摸排、调查取证、文书撰写、法律适用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规范办案流程,提升业务能力。
三是深化典型案例学理价值,提升理论水平。集体研学获评的典型案例,全面梳理办案实践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研讨会,分享办案心得,提高释法说理能力,就强化案例培育、成果转化相互交流,探寻问题解决路径与办法,不断探索办理案件的理论价值。2023年以来,我院行政检察团队先后在权威媒体发表理论调研文章、申报并成功结项最高检行政检察理论课题,形成了办案实践丰富理论研究、理论研究反哺办案实践的良性循环。
(作者系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