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做项目急需一笔钱周转,和湖北某公司约定借款40万元,可到手只有38万元。”
“每月高息一分不能少,不然就会被电话轰炸催收,企业实在是经营困难,剩下的欠款也还不起了。”
“为了还款,我连车都卖了。可现在还要我再偿还全部欠款,我实在不知道到哪说理去。”
…………
湖北省枣阳市的一些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下称“小微企业”)没想到在向湖北某公司借款时很容易,还款时却发现早已落入圈套,“砍头息”、高利息、骚扰催收接踵而至。当湖北某公司将法院判决拿出来时,他们一时竟不知如何“破局”。
“2024年这个时候,老李愁眉不展地跑到检察院来,说不服法院判决。”近日,记者在湖北省枣阳市检察院采访时,该院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祝贺讲述了小微企业主老李的故事。
合同里暗藏高息和服务费
“检察官,我想讨个说法。明明前期我已经还了十万余元了,但因为湖北某公司向法院隐瞒了部分事实,导致我败诉,还要偿还全部借款和利息。”2024年3月,老李来到枣阳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申请检察监督。
原来,2015年6月,老李因生意上急需资金周转,向湖北某公司借款30万元,并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当时业务员拿来借款合同后,并没有详细说明情况,而是直接翻到需要签字的地方让我签字。”老李回忆说,匆忙间,自己未留意合同条款,没想到除月利率2.1%外,竟还暗藏同等比例的“综合服务费”,逾期还需支付20%的违约金。
“签合同时说好的是‘救急’,没想到成了‘要命’!”老李说。此后,债务如同滚雪球般越滚越大,如果老李没有按期还款就会被湖北某公司的电话轰炸催收。2015年6月至2022年10月,老李先后还款十万余元,但因资金短缺,无法继续归还剩余本息。
2022年10月,湖北某公司将老李起诉至枣阳市法院,刻意隐瞒了老李之前的还款事实,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老李偿还借款30万元及约定利息。法院审理后支持了湖北某公司的诉求。
“经初步审查,湖北某公司存在虚假诉讼嫌疑,我们将该案线索转交到民事检察部门办理。”枣阳市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负责人程娟说。
监督模型锁定更多异常诉讼
“这个案子表面上看是一起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但我们调取案卷后发现,湖北某公司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不包含发放贷款业务,并且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具有高度格式化特征。我们认为,湖北某公司可能不止向老李放贷和提起虚假诉讼。”初步了解情况后,祝贺开始对湖北某公司展开调查。
然而,湖北某公司的注册地不在枣阳,且只有一名借款人向该院提出申请监督,调查并不容易。“我们决定向大数据借力,通过使用违规违法借贷平台虚假诉讼类案法律监督模型,筛查出相关法律监督线索。”祝贺告诉记者,“仅2019年至2024年间,湖北某公司作为出借人起诉至枣阳市法院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就有40件。”祝贺向记者展示系统筛查结果,“我们还发现,大部分借款人为小微企业。”
“湖北某公司涉嫌提起虚假诉讼,不仅侵害了借款人的利益,也严重破坏司法秩序,损害营商环境。”枣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张虎说。结合监督的法定性和必要性,2024年4月,该院决定依法对其中25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行监督。
法院再审撤销原判
“放贷团伙往往从合同拟定到提起诉讼都有专人设计。此类型案件涉及人员多,审查难度大,仅靠民事检察部门的几位同志远远不够。”张虎谈道。
为此,枣阳市检察院组建了跨部门办案小组,由检察长任组长,民事检察、刑事检察、控告申诉等部门人员参加,打造了“一案多查”办案机制。
“我们通过调查发现,湖北某公司进行经营性的放贷业务,其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经常性,属于违法从事金融业务活动。且该公司通过刻意捏造、隐瞒、虚构高额借贷本金等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涉嫌虚假诉讼。”枣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文利说。
在同步审查湖北某公司是否涉及犯罪的同时,2024年5月,枣阳市检察院就湖北某公司作为出借人起诉至枣阳市法院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向枣阳市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依托之前与法院签署的协作机制,我和承办检察官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发表监督意见,最终获得法院认可。”陈文利说。
2024年8月,枣阳市法院裁定对该批案件进行再审。同年11月,枣阳市法院裁定撤销该批案件原审判决。
“感谢检察机关的监督,我终于能安下心来经营自己的生意了。”老李向记者说道。
记者了解到,经认真审查,该院认为湖北某公司的行为尚不足以认定构成犯罪。为了督促相关部门加大对非法放贷的惩治力度,近日,枣阳市检察院向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我们建议金融监管部门及时进行全面摸排,开展行业专项整治,对违法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的行为予以查处。后续我们将持续跟踪监督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并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向社会开展金融领域法律宣传。”张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