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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5月18日 上一期  下一期
全国人大代表熊晓梅建议
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
高梅

  

  

  

   图为江西省德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昱与熊晓梅代表(左)交流,倾听代表建议。 本报通讯员林健宇摄

  本报讯(记者高梅)5月14日,“法治中国行·高质效办案在基层”江西站报道团队与江西省德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昱一行,一同走访了全国人大代表、九江鑫城纺织有限公司挡车工熊晓梅。

  九江,自古就是江南丝织重镇。时至今日,纺织服装业仍在当地产业体系中占据重要位置。因为供职的九江鑫城纺织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熊晓梅对民营企业保护比较关注。走访过程中,徐昱向熊晓梅通报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情况,特别是近期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的情况。交流中,熊晓梅对检察机关坚持依法平等保护、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营经济促进法,这是我国首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熊晓梅一直对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进程十分关注。在谈到民营经济促进法即将于5月20日正式施行时,熊晓梅特别表达了对检察机关的期望。

  “民营经济促进法对于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与法治宣传等职能,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更好落地实施。一方面,建议检察机关深入企业生产经营一线开展普法宣讲,让企业员工更加深入了解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重要意义以及主要内容,引导民企员工强化法律意识,帮助企业依法依规经营,防范法律风险;另一方面,希望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落实好民营经济促进法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将法律要求落实到具体案件办理中,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民营企业及民企员工的司法保护,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以法治力量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熊晓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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