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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5月13日 上一期  下一期
不能执行的“神秘款项”说清楚了
于贺

  “你可真耐心,我一直没整明白的事儿,愣是被你掰饽饽说馅儿地给我讲清了。”近日,家住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的王大爷,握着在该区综治中心轮驻的南关区检察院检察官唐俊杰的手说。

  今年3月,王大爷来到南关区综治中心检察服务工作室求助。原来,多年前,王大爷打赢了一场债务官司,以为能顺利拿到被拖欠钱款,可现实却向他泼了一盆冷水。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吕某根本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两年前吕某离世,王大爷想要追回欠款更是难上加难。2024年5月,王大爷得知吕某的妻子获得了一笔款项,便就该财产线索向法院申请执行,但未获支持。为此,王大爷多次向多个部门反馈问题,却一直没能解开心里的疙瘩——为什么不能执行这笔款项?

  南关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立即展开调查。检察官了解到,在王大爷申请执行后,法院执行部门已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吕某生前是在其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向王大爷借款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根据法律规定,这笔债务属吕某的个人债务。因吕某生前名下没有财产,其妻子没有继承吕某的财产,所以对吕某的债务不负清偿责任,王大爷无法以对吕某的债权申请执行吕某妻子收到的款项。

  同时,检察官进一步调查得知,吕某的妻子收到的实际是一笔司法救助金。吕某是王大爷案件中的被执行人,同时也是其他案件中的债权人。因他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吕某申请执行未果。吕某去世后,其妻子仍在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在执行中了解到,吕某妻子长期患病,其儿子在监狱服刑,家庭没有固定收入,遂向吕某妻子发放了这笔司法救助金。经查,这笔款项被吕某妻子全部用于归还债务及日常生活开支,不存在隐藏、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情形。

  案件事实厘清后,为彻底解开王大爷的心结,今年3月6日,唐俊杰协同综治中心的法律援助律师共同开展了一场简易听证会。唐俊杰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对王大爷提出的问题逐字逐句进行解答;法律援助律师也从专业角度出发,逐一回应了王大爷的疑问。看到检察官和律师的观点高度一致,王大爷的心结解开了。

  据悉,南关区检察院检察服务工作室自2024年10月入驻综治中心以来,共化解劳动争议案件148件,开展信访接待52次,法律咨询40余次,进行法治宣传10余场,诉前调解8件,刑事和解10件,开展司法救助1人次。

  “信访案件有‘三难’,即当事人法律认知偏差、情绪对抗激烈、诉求复杂交织。入驻综治中心以来,我们借助综治中心平台统筹各方资源,坚持从‘程序结案’向‘实质化解’工作原则,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在每一起具体案件中,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该院驻综治中心检察服务工作室负责人陈媛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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