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对怎样认识残疾人、怎样发展残疾人事业和怎样做好残疾人工作作了大量论述,强调“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今年2月,山西省长治市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残疾人凭证免费乘车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公益保护的中国方案”典型案例。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案情。
殷利英:长治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残疾人权益保障,积极探索办理盲道和无障碍通道公益诉讼案件。2023年9月1日,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生效,无障碍环境建设成为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的法定领域,此后,我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大该领域案件办理力度。2023年11月,长治市潞州区残疾人联合会向检察机关反映,称市区内残疾人凭残疾人证无法免费乘坐公交车,长治市残联多次与该市公交公司沟通,均未解决,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权益受到损害。
我院立即依法展开调查。通过走访长治市残联、公交公司,询问相关工作人员,我们查明长治市区持证残疾人共有15860人,其中,65周岁以上可持老年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的有10107人,办理了公交爱心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的有175人,还有5578名残疾人未能享受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的优待政策。同时,我们了解到,残疾人仅凭残疾人证无法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需携带残疾人证前往市公交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办理公交爱心卡后,才能凭卡免费乘车。据此,我院认为,市公交公司未依法执行《山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第41条“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的规定,相关政策未落实到位,损害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2024年1月5日,根据残疾人保障法、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我院依法对相关行政机关立案调查,通过磋商督促其对市公交公司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记者:在办案过程中你们遇到了哪些难题,是如何解决的?
殷利英:通过走访残疾人,我们了解到残疾人出行需要乘坐公交车的现实需求,同时也了解到残疾人携带残疾人证前往公交公司办理爱心卡存在诸多不便。在与交通部门、公交公司座谈过程中,我们了解到了他们的顾虑:如果残疾人仅凭残疾人证乘坐公交车,公交公司就无法统计年总乘车人次,会使公交公司在申请政府专项补贴时缺少准确依据,如果申请不下来政府补贴,仅依靠公交公司则难以承担残疾人免费乘车成本。
怎样才能在兼顾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让全市区的残疾人方便、快捷地享受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权益?在与行政机关、公交公司反复沟通、研究后,我们最终商定采用“线上申请+上门办理”模式,由市残联与市公交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并向社会发布公告,在长治公交通App上新增残疾人乘车二维码申请功能,方便残疾人在线申请乘车二维码,同时免去办卡费用。此后,残疾人乘坐公交车时直接使用二维码即可,无需再携带残疾人证。同时,App后台可以直接统计乘车情况,为公交公司申请政府专项补贴提供依据。为了保证残疾人免费乘车政策全面覆盖,考虑到还存在不方便使用二维码的老年残疾人群体,市公交公司直接与社区对接,为老年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统一为其免费办理公交爱心卡。在办理期间,残疾人可持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
2024年3月,长治市交通运输局书面回复我院,称已对涉案5578名残疾人全面落实免费乘车优待政策,为全市老年残疾人更换公交爱心卡工作也全部落实到位。我院邀请市残联及残疾人代表进行座谈,跟进监督公交爱心卡、乘车二维码办理情况,并与残疾人代表共同实地体验使用二维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确保案件整改到位。
记者:在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方面,你院还做了哪些工作?
殷利英:在保障残疾人免费乘车权益外,我们还在全市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活动,督促交通、住建、残联等单位依法履职,申请专项资金231万元,共修缮盲道1.1万余米、无障碍通道33处,新增无障碍停车位20余处,整改占用盲道等设施的自行车服务点、公交候车亭24处,助力市内无障碍设施建设更加完善,让残疾人“无碍”畅行。
记者:您在办理这个案件过程中有什么感受,下一步你院有什么工作打算?
殷利英:残疾人凭证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作为无障碍社会服务的一环,不仅保障了残疾人的权益,同时也展现出对残疾人的关怀。本案中,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依法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同时,兼顾企业经济效益,协同残联、行业主管部门、企业等多方力量,破解整改难题,并持续跟进监督,推动创新采用“线上申请+上门服务”的方式保障残疾人办卡便利,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免费乘车出行方式,有效提升了无障碍社会服务水平。
人民利益,念兹在兹。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平等、充分、便捷参与社会生活,我们重任在肩。下一步,长治市检察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领域的独特制度优势,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传递公益诉讼司法温度,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可感可触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