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帆)近日,海南省检察院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检察机关与省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从做好代表联络基础工作、强化代表日常联络、加强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做好省人大会议期间代表联络工作、健全完善联络工作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12条具体措施,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代表联络“准”“细”“常”工作要求,支持和保障省人大代表更好依法履职,更好服务保障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自贸港建设。
《若干措施》明确,建立每季度核验更新代表信息制度,完善代表年度履职档案,做好代表履职记录,全面准确掌握代表全年履职情况。常态化组织代表联络活动,有计划、分批次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列席检察机关重要会议、参与工作调研、参加公开听证等活动,确保每位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都有机会参与,同时定期开展集中走访活动和节日慰问活动。完整准确记录代表一年内在省人大会议审议报告、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活动中所提意见建议,年底予以书面回复。完善代表转交案件、事项督办机制,做好代表转交案件或事项的办理工作。健全完善对省人大代表的对口包干联系机制。组建全省检察机关代表联络工作组,加强与人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创新和丰富代表联络工作的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