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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4月11日 上一期  下一期
倔强的李老头相信了法律
刘怡廷 原子 孙越 万维

  本报讯(记者刘怡廷 通讯员原子 孙越 万维)“今天检察官和几位听证员的释法说理让我信服,今后要多学法懂法。”近日,湖北省咸宁市检察院就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举行公开听证会,申请人李老头说出了心里话。

  2022年8月,董某受咸宁市某医药公司委托雇请李老头及同乡李某某共同施工打井。因是熟人,董某与两人仅口头约定了每米200元的施工单价,未签订书面合同。打井途中,双方曾因施工难度商讨过变更施工单价。事后,董某按每米300元向李某某结算了工钱2870元。但李老头认为自己与董某口头约定了每米200元、超过9米后每米1000元的单价,董某不愿按此结算,因此,李老头便将其告上法庭。

  一审法院支持李老头要求董某支付欠付工钱及垫付材料费的诉讼请求,并根据李某某出具的收条和李老头与董某间的微信聊天记录认定其工钱,判决董某应向李老头支付2870元。李老头不服,提起上诉,但因未能提供新的证据,被二审法院驳回。于是,李老头继续申请再审,被裁定驳回。不甘心的他向咸宁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该院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三级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并无不妥,但李老头坚持认为与董某口头约定了变更单价,只是董某拒不承认。

  “本案并不复杂,老李头坚持上诉是想争个理。”找到问题症结后,承办检察官思考如何解开这个结。通过走访了解到,李老头独自抚养两个未成年子女,家庭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于是将该线索提交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

  2025年3月28日,收到司法救助金后,李老头十分感激,主动表示息诉罢访,并撤回监督申请。

  为了让李老头“心服口服”,同时起到普法宣传教育作用,咸宁市检察院决定就该案举办公开听证会,邀请来自律师、教育和新闻媒体行业的3名听证员参加听证。在听了3名听证员的客观公正评判意见后,李老头和董某表示愿意接受检察官和听证员的意见,履行判决。董某当场掏出手机向李老头支付了2870元,李老头表示不再申诉,两人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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