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孩子终于从他手里逃出来了,谢谢你们……”近日,收到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张某向我院送来锦旗表示感谢。至此,我院办理的这起涉家庭暴力离婚纠纷民事支持起诉案画上了句号。
她深陷家暴泥潭
2023年11月6日,张某被丈夫李某持刀捅伤,构成轻伤二级。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我院审查起诉。刑事检察部门的承办检察官发现案件涉及家庭暴力,依法从快批捕起诉,同时了解到张某有起诉离婚意愿,遂将线索移送至民事检察部门。
第一次见到张某的情形,我至今记忆犹新:脸上有一道长长的伤口,额头、胳膊多处淤青,神情惊惧……“检察官,我真的不想再受这种折磨了,但他一定会报复我的,请你们帮帮我……”张某因长期遭受严重家庭暴力而内心极度恐惧,离婚诉讼维权存在困难,向我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
依法受理申请后,我与同事先后走访了张某所在村村委会及辖区派出所,并向张某及其亲属、邻居了解相关情况。二十年前,张某经人介绍与李某短期相处即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结婚没几年,他像变了一个人,对我动辄打骂……”讲述过往的经历时,张某的身体不自觉地发抖。经了解,李某并无正当职业,婚后脾气愈发暴躁,多次对张某实施家庭暴力,甚至限制其人身自由,张某曾多次报警。
支持起诉帮她走出阴霾
考虑到张某诉讼能力较弱,我们依托与法院、法律援助中心会签的《关于加强协作建立支持起诉机制的意见》,协助张某申请了法律援助。李某到案后拒不认罪且否认家暴事实,而张某收集证据存在困难。我们依法到辖区派出所协助张某调取了相关接处警记录、治安卷宗等相关证据,进一步查明张某婚后多次被李某殴打、辱骂,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事实。2024年3月8日,我院依法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支持张某提起离婚诉讼。
开庭前,张某多次给我打电话表示不想也不敢面对李某,我一边向她说明庭审的相关程序和规定,让她放下顾虑,一边鼓励她勇敢地走出过去、重启新生活。当我代表检察机关作为支持起诉人坐在当事人身旁的那一刻,真切感到对于遭受家暴妇女等弱势群体而言,检察机关提供的不仅是法律方面的支持,也是鼓励她们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精神支持。
经过与张某多次接触,了解到她无固定收入来源,现阶段更是因受伤无法工作,还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我将该线索移送控申检察部门,依法对张某开展司法救助,同时与妇联组织对接,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张某和孩子开展心理疏导,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家暴阴影。为尽快帮助张某解决燃眉之急,我和同事在一个雨天将司法救助金送到张某家中。
2024年4月,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之后,法院采纳我院的支持起诉意见,判决准许张某与李某离婚,并判令李某向张某支付因家暴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检察建议保护“她”权益
张某终于走出了家暴的泥潭,重获新生。但如何让更多的“张某”尽快走出家暴阴霾,如何让“李某”们不敢施暴、不能施暴,成为我新的思考。“法不入家门”已成为历史,反对家庭暴力不仅是家事,更是国家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家暴警情处置不当、家暴告诫制度落实不到位、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程序违法等情形,我们经过充分调查和分析研判,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通过民事、行政检察融合履职,促使家庭暴力救济渠道更宽更畅。我们还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卫健等部门及妇联组织的沟通配合,推动建立反家庭暴力联合治理协作机制,确保进入司法环节的家暴案件实现妇联与村(居)委全程介入、动态查访,以协同之力帮助不敢诉、不会诉的家暴受害者走出泥潭。
2024年以来,我院深耕“温暖她”妇女权益保障品牌,聚焦反家暴和劳动就业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坚持依法一体、融合履职,高质效办理侵害妇女权益的每一起案件,真正将检察监督优势转化为促进社会治理的效能,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这起案件也入选了山东省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典型案例、高质效履职办案典型案例。
回顾整个办案过程,我深切体会到:每一起小案的背后都是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不仅关系到一个人、一个家庭的未来,还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检察官在办案中只有做到将心比心、用心用情,以“如我在诉”的情怀践行司法为民,持续做深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才能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就在眼前。
近日,我接到张某的电话:“上个周末我和儿子去你们检察院了,他想看看帮助妈妈的检察院是什么样子……”孩子从此在心中种下了一颗小小的法治种子,也许这是我们办理这起案件最深远的意义。
本报记者 匡雪 通讯员 许传欣/整理